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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
1.儿子抚养权的判决,
5.离婚诉讼过程中无法证明男方出轨,是否可以对方子女年龄与实际婚姻家庭生活时间不符
夫妻结婚16年,婚后育有一子,现年15岁。婚后男方出轨多年。2010年因出轨问题引起争吵发生家暴,女方被打。在双方家人调解下,男方向女方出具保证书,主要内容为:1.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动手打女方2.男方保证如有第三者插足而造成婚姻破裂,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3.女方须全心维系家庭,抚养教育儿子。保证书有双方签名手印以及见证人手印。事件发生后几年,双方仍只有夫妻之名无夫妻之实。男方虽然表面参与店铺打理,但女方得悉男方仍与第三者有家庭生活,并育有一子一女(无确切证据)。最近在男方要求下双方曾就离婚问题进行协商。女方要求男方按保证书净身出户,男方未许。稍后男方向法院提出起诉,诉讼请求:1.判决双方离婚2.儿子归男方抚养,女方无须付赡养费。此前协商不果的财产问题,男方诉讼书中却描述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和债务已在婚姻期间作了妥善处理,因此无共同财产和债务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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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儿子抚养权的判决,法院一般会考虑什么因素?
2.保证书是否对判决结果有效?需要提供何种证据才能让保证书生效?如果无法提供确切证据,此保证书有何作用?是否可以男方签下保证书而证明至少当年男方有出轨行为而对判决有利?
3.男方诉讼示请求对财产进行分配,且对仍在争议中的财产定义为“已妥善处理”,依各位大律师的经验,这种诉讼策略,是何种目的?
4.如果无法提供合法的证明男方有第三者的证据,财产是不是一定会平均分配。
5.离婚诉讼过程中无法证明男方出轨,法院判决离婚后,如果男方与第三者及其子女正式以家庭成员形式生活,女方是否可以对方子女年龄与实际婚姻家庭生活时间不符,从而证明对方子女实为离婚前所生的事实,以此为由反诉男方要求法院重新审理,或者可以状告男方有实质性重婚行为?
以上请各位大律师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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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儿子抚养权的判决,
5.离婚诉讼过程中无法证明男方出轨,是否可以对方子女年龄与实际婚姻家庭生活时间不符
其次,关于同居关系的解除。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同居期间共同所有的财产。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原则上会根据哪方条件更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和成长来判定 。如果孩子不满两岁一般必须由母亲抚养,超过两岁但仍年幼的孩子判给母亲的可能性也极大,除非女方没有意愿或被证明没有能力抚养孩子。
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付给抚养费。
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重婚,可以主张重婚一方赔偿精神损失费以及物质损失,解除婚姻关系,同时还可以通过刑事自诉或刑事公诉让重婚一方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是重婚的认定在法律上是很严格的,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形和证据情况来判定。
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同时结合当地生活标准及小孩生活需要的费用。
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1、保证书、承诺书是一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2、保证书、承诺书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保证书、承诺书的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夫妻之间约定出轨有关的分割财产保证书是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因此,只要保证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对财产的归属有明确的书面约定,没有违反公序良俗,那该条款就可视为夫妻双方对其所属财产的约定。
王东峰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系统基层调研时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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