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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赔偿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在实践中,其请求额度要么过高要么过低,而是有关亲属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享有的权利
工伤死亡赔偿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在实践中,我们经常会看到工伤死亡职工的亲属因不知道其所应享有的份额而盲目起诉,其请求额度要么过高要么过低,因而会使自己的权利行使遭受不利的影响,所以作为法官我们建议,相关当事人在遭遇工伤事故伤害时,要冷静、沉着应对,仔细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并且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提出正确、合理的要求。另外我们提醒大家,以上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是死亡职工的财产,而是有关亲属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享有的权利,所以这些费用的给付不能视为死亡职工的遗产,不适用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这段话中“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不是死亡职工的财产,而是有关亲属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享有的权利,所以这些费用的给付不能视为死亡职工的遗产,不适用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意思呢?是不是指那些赔偿金不一定是赔偿给继承人,可以是有关亲属,那这个“有关亲属”是指那些人?什么情况下赔给有关亲属?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2.如死亡被认定为因工死亡,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可以得到大约50-60万的赔偿,父年满60,母年满55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二老去世,有子女的也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其年满18周岁。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该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如果犯罪嫌疑人死亡后无任何遗产,那么民事责任也随之消亡。
王东峰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系统基层调研时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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