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人事不给,我以为那个工资拿不到的,面且可以拿到工资,是不是这样,我应该去厂里面怎么样才能拿到工资。

更新时间:2019-01-04 19:58:07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的问题是,我之前进一个厂,没有做到一个月,不想做了,去辞职,厂里人事不给,然后一气之下我就直接走了,我以为那个工资拿不到的,就一直没有去问过,不过后面听人家说,没有过试用期可以随时走,不用辞职的,面且可以拿到工资,我想请问是不是这样,如果是,我应该去厂里面怎么样才能拿到工资。此事已经过去了差不多个月,不过因为没有辞职,我厂牌都还没有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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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试用期不到一个月离职的,其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出勤天数的多少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计算公式是:月实际工资=月工资÷
21.75×实际出勤天数,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
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一、《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u6
2019-01-04 19: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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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的约定--《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漏洞与此同时,《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劳动者工资水平也作出了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重申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本法对目前试用期工资恶意偏低,廉价使用劳动者的行为进行了约束,值得欢迎。
但是从笔者执业多年的经验来看,此条形同虚设。主要原因是条款中第一个条件对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由于两者是选择关系,只要具备其中一种情形,就符合了条件,换句话说试用期工资在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只要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就是合法的。
这样问题就出来,那对劳动者就非常不利了,因为最低档工资基本是由用人单位说了算的,换言之,劳动者的试用期也就是劳动者说了算了。这不能不说是《劳动合同法》的一个漏洞。
这里要提醒劳动者注意此漏洞,避免用人单位用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来恶意欺骗。  试用期内需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5险一金是法定义务。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种实践中用人单位的习惯性做法应该改一改了。
2019-01-04 19: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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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019-01-04 19: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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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根据《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劳动关系结束之日一次性结算工资。至于是否批准你的辞职,有以下相关规定:
1、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解除。
2、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解除。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
1、入职第二个月起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双倍工资。关于仲裁的相关规定:
1、仲裁免费。
2、一般45天结案。
2019-01-04 19: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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