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想辞职,这样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我能要求双倍赔偿吗?

更新时间:2019-01-26 10:08:22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是07年7月份到一家厂里干的,到现在公司还没给交纳社保,我现在想辞职,请问可以得到什么赔偿

在09年,公司以欺诈的手段骗我签订可一份合同,当时签的合同工资是850元一个月,老板说是应付上级检查的,实际发工资的时候还是一个月1800元,这样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我能要求双倍赔偿吗?我现在想辞职,这样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我能要求双倍赔偿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8612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这是关于合同效力的问题,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的约束力。对于合同效力的含义,应从以下三方面来理解:  第一,合同效力是合同本身的强制力,表现为对合同的自觉遵守和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责任乃至制裁。
合同的目的是通过履行而实现的。在履行中,当事人对合同义务的遵守,其根本动因不在于合同利益的驱使、诚实信用等道德因素,而在于合同的强制力;同时,不履行合同义务,一定会产生相应的责任,并因此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二,合同效力是一种法律保护力,合同和合同权利是依靠法律的保护力维持的。依法成立的合同本身,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涉及非法侵害;合同和合同权利的实现,均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由此说来,不被法律保护的合同,不可能存在合同效力的问题。  第三,合同效力,实际上是合同的实效力。合同实效力,是实现合同目的的确定性。合同目的实现,包括对合同遵守的必然性和对违反合同制裁的必然性。
如果能够做到履行合同义务、实现合同权利,则说明该合同是有实效的。每个合同失去了实效力并不一定意味着失去效力。
2019-01-26 09:41:50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3204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如果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被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其社保。
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2019-01-26 09:44:38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5910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很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同时《劳动合同法》也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其次,依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由此可知,如果公司不给交社保,劳动者可以结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
2019-01-26 09:52:09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7955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如果公司破产清算不够支付员工赔偿,可参考下文办理;
  
1、 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赔付。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其中第四十六条也有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019-01-26 10:08:22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婚前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婚前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婚姻保证书的签署,大部分是女方主动的行为。由此,婚前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
婚姻家庭
次播放
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被用人单位解雇(或称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分为两种情况:一、用人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P2P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P2P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摘要:P2P网贷系统,是P2P借贷与网络借贷相结合的金融服务网站。网络借贷指的是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
电子合同效力
人浏览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与义务。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是否有劳动关系,法律上并未明确,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属于一种特殊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能要求开发商双倍赔偿吗
我能要求开发商双倍赔偿吗
房地产动态
人浏览
员工辞职是无经济补偿的,如果员工续签了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应该约定工资,而且工资不得低于之前的劳动合同,否则员工可以拒绝签订的。但是目前已经签订了。所以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要求双倍赔偿培训费合理吗?
要求双倍赔偿培训费合理吗?
问:98年7月订立的合同,10月到12月到车间实习发生的培训费用,本人准备于2001年10月办退工手续,办手续时企业以98年7月以前订立的集体合同规章制度劳动者
其他劳动保障
人浏览
这是关于合同效力的问题,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的约束力。对于合同效力的含义,应从以下三方面来理解:第一,合同效力是合同本身的强制力,表现为对合同的自觉遵守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被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劳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三年没签合同能补双倍工资吗
三年没签合同能补双倍工资吗
三年没签合同的,能补给员工双倍工资。公司与员工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这段期间
劳动纠纷
人浏览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未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承诺书的法律效力
承诺书的法律效力
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就具有法律效力: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劳动者因为自己的原因,比如文盲,比如受伤无法写字,可以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或者委托视频,让他人帮忙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合同合法,也符合劳动者的意愿,则他人代签也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债务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债务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财产方面的条款只要是出于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而且不存在法定无效的情形,就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
人浏览
二手房定金合同怎么签好?一、二手房定金合同怎么签好1、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上家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电子版劳动合同有效吗
电子版劳动合同有效吗
电子版劳动合同有效。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合同只有一份有效吗
合同只有一份有效吗
合同只有一份不影响其效力,合同依法成立即为有效。合同生效需要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买房受骗,可要求双倍赔偿吗?
买房受骗,可要求双倍赔偿吗?
买房受骗,可要求双倍赔偿吗?问:我打算和一家房地产公司签约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我有些担心,买房受骗,可要求双倍赔偿吗?律师回答:有关新规从2003年6月1日起实施
离婚房产
人浏览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情形,一是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是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订立,即用人单位本应与劳动者订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