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造成孩子如此严重的病情医院有责任吗?这算医疗过错或医疗事故吗?我该怎么做?

更新时间:2019-01-01 12:22:16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两岁的女儿4月23日12时许到康保县人民医院就诊时体温正常,手脚发凉,心率130次左右,呼吸稍快,儿科大夫怀疑心肌炎,说得做心肌酶化验,正好当天下午不能做,得第二天上午做,于是没做任何化验和检查就给孩子输了三瓶葡萄糖和激素。输完液孩子总想睡觉,4月24日早上昏迷不醒了,后经化验血糖28.2mmol/l,诊断为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建议立即转院,后来我们来到张家口二五一医院进一步检查:尿常规示蛋白+,葡萄糖4+,尿酮4+,诊断为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昏迷,建议转到北京儿童医院治疗,我们来到北京儿童医院时,孩子昏迷不醒,抽搐了三次,还不住地吐咖啡色粘液,经查诊断为一型糖尿病、重度酮症酸中毒、严重脱水、重度胃肠道出血、严重脑感染,经抢救三天后孩子醒了。我想咨询造成孩子如此严重的病情医院有责任吗?这算医疗过错或医疗事故吗?我该怎么做?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医疗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7390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医疗损害责任举证责任的规定: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过错责任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新法优于旧法,《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受到伤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有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侵权责任法》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属于司法解释,效力上法律大于司法解释。《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过错责任更加有利于患者,使患者掌握主动权,此外,在具体诉讼中,医疗机构仍会证明其不存在过错及不存在因果关系的。
2019-01-01 11:56:57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8421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从现行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看,我国医疗纠纷赔偿责任的承担主要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同时也采用过错推定责任、公平责任和严格责任等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是指以是否存在过错作为是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和责任范围的唯一构成要件。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过错责任原则在我国民法中的体现。如前所述,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四项:侵权行为、损害后果、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侵权人主观过错。多数医疗纠纷案件的归责原则属于这一类。
  
2、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指侵权行为发生后,受害人只须证明自己的损害后果与侵权人有关系,不需要证明侵权人有无过错,而侵权人必须证明其行为没有过错,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法律上即推定其有过错。
  2002年4月1正式实施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
  这是我国把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以司法解释的形式适用到医疗领域的侵权行为,只要患者提出侵权事实和理由,医疗机构就必须负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否则承担不利法律后果,这种负担举证责任的方式在民事法学上称作“举证责任倒置”。
2019-01-01 12:01:56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5944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2019-01-01 12:22:16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7438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邹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新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字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2019-01-01 12:17:4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出现医疗事故,医院该承担什么责任
出现医疗事故,医院该承担什么责任
有一小部分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当中违反医务人员相关的管理条例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发生医疗事故是需要有人来承担责任的,医院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
医疗事故责任认定
人浏览
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出现医疗事故,医院该承担什么责任
出现医疗事故,医院该承担什么责任
在我们的生活中,疾病总会是少不了的,这就需要去医院了。在医院,医生是有救死扶伤的责任的。但是即使是在救死扶伤的时候,也会有意外出现,有可能发生医疗事故。那么出现
医疗事故处理
人浏览
医院,责任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责任程度的不同,对于赔偿数额的影响较大,显不了过错程序与承担责任一致的原则,比原《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确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人身侵权赔偿多少钱
人身侵权赔偿多少钱
人身侵权赔偿项目如下:1、医疗费。医院诊断费用所准。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
损害赔偿
次播放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因医疗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为: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隐瞒第三方责任属于骗保吗
隐瞒第三方责任属于骗保吗
隐瞒第三方责任是否属于骗保看是否具有刑法所规定的保险诈骗罪的情形之一。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
保险纠纷
人浏览
在医疗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不属于的情形,在临床上将其称之为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患方不配合治疗及疾病的自然转归等。(一)医疗差错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缔约过失责任的诉讼时效
缔约过失责任的诉讼时效
缔约过失责任属于一种民事侵权责任,适用的是3年普通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遭受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民法总
合同纠纷
次播放
医疗事故诉讼举证责任由谁来负责
医疗事故诉讼举证责任由谁来负责
医疗事故诉讼的举证责任是谁主张谁举证,即是哪个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哪个当事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因此,患者认定医疗机构
医疗纠纷
人浏览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如何确定
“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如何确定
“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者应当对好意同乘者承担责任。好意同乘者无偿搭乘的行为并不意味着其甘愿冒一切风险。对于驾驶
交通事故
次播放
等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故意和过失的区别
故意和过失的区别
1、过失的主观恶性明显小于故意。故意是与过失相对应的一种罪过形式。2、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
刑事辩护
次播放
缔约过失责任属于不当得利吗
缔约过失责任属于不当得利吗
缔约过失责任不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不适用于缔约不能的情形。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是医疗事故,医院有责任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划分标准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划分标准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划分标准如下:(一)受害人(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举证责任(二)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
医疗纠纷
人浏览
医疗损害责任举证责任的规定: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过错责任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新法优于旧法,《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受到伤害,医疗机构及其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