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得了抑郁症,请问必须要起诉离婚吗?
如果我的收入很低的话共同债务可以让丈夫一个人来还吗?
日登记10月6日办婚礼,他一直向父母隐瞒我的病情照顾我的生活,我们这几年一直在北京打工,丈夫的
收入一直还算稳定,同居之后因为健康状况不稳定找工作一直不顺利我在家休养了一年半直到结婚,但也
同时承担绝大部分家务,丈夫因为从来不洗衣服甚至都不知道洗衣机的用法,丈夫虽然经济上压力不小但
是生活得还是很安乐体重直线上升,而我本人因为生病和家务一直都是消瘦不堪。和丈夫谈恋爱满一年的
时候因为男方家长强烈要求我们结婚,我的娘家父母考虑到我年纪大了接受男方提亲,订婚那天男方为我
们一家三口办了一桌酒席,还送了一万一千元现金和项链戒指,虽然我和丈夫都觉得我们经济条件不好而
且感情基础也不够稳定都不想这么早结婚,但是最终我们都尊重了父母的意愿结了婚。丈夫为了不向父母
要钱置办婚礼,分别用我们两个人的信用卡透支一万多块钱买了办婚礼需要的很多东西。但是婚礼办得很
不顺利,我和男方家因为婚礼仪式的问题产生了很深的矛盾,男方家是汉族我家是少数民族,我家的民族
习惯根深蒂固,双方协商婚礼的程序时由于很多细节问题每次都不欢而散,男方家人的素质很差,因为我
一直没有工作他们对我和我的家人表现得很不尊重。婚礼后第三天我和丈夫一家人大吵一架后回了娘家。
婚礼上男方家大摆筵席,红包钱不知道收了多多,我想这就是当初男方家坚持要我们结婚的主要原因。婚
礼当天丈夫还从我手里骗走了男方家长在婚礼上给我的一万块钱说是我穿婚纱不方便拿着钱,连同我家给
丈夫的一万块红包总共两万块直到现在也下落不明。回到北京发现婆婆和丈夫先来了我们在北京租的房子
里,丈夫不让我进家门,要求和我分居离婚,以我对丈夫和婆家人的了解很容易猜到这是婆婆指使的,我
为了不和他的家人再起冲突强忍一口气带着少量的生活用品去了朋友家。丈夫觉得他自己已经挣钱养家一
年多,而且我心里老惦记很多年以前的男朋友,所以不愿意帮助我。正如别人所说事情变成这样我们双方
都有责任,但是我还是想打官司解决我的生活问题。我们分居到现在我的身体状况一直都很差,我的收入
少得连生活费医药费都不够,一直靠和父母朋友借钱生活。我现在要和丈夫打官司,主要是想让他替我还
信用卡,并在生活上给我一些帮助。
分居之后我的病情和精神状态很不稳定,我发病时有自闭的倾向连医生都不愿意接触,客观上给我打官司
带来很大的困扰。
我曾经申请法律援助但是失败了,援助中心对外地人限制得很严格。我不愿意借钱请律师,所以想靠自己
来打这场官司。
请各位律师指导我应该怎样来打这场官司,请给我尽可能具体的建议。谢谢。
请问必须要起诉离婚吗?
如果我的收入很低的话共同债务可以让丈夫一个人来还吗?我本人得了抑郁症,请问必须要起诉离婚吗?
如果我的收入很低的话共同债务可以让丈夫一个人来还吗?
司法解释共4条,其中明确,“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就是说,从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角度,明确和强调了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形式(如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1款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根据婚姻法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既使法院判决了偿还债务的处理方法,你们的债务人仍然可以向你们各方或者双方主张他的债权的,但是当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后,可以基于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
且在分财产综合考虑,适当照顾受害方!
受害方可以到法院以家庭暴力为理由起诉离婚,通常法院不需要经过调解直接判决离婚。
一般在三到四个月左右判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