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驳回了劳动仲裁申请。能否作为我是公司员工被派往外地履行工作的证据?是否也可以在仲裁地?
你好?律师。节日快乐。我有一个劳动纠纷需要向你咨询。2016年我被聘到上海的一家全资子公司下属的电子商务企业,做市场部经理。一个月后,公司领导说该部门取消了于是我就按公司要求写了辞职报告,到总公司的营销中心,填写了新的入职手续,为营销中心派往外地的区域经理,主要工作是招代理商和新产品的推广。同时,公司要求缴纳1万元的产品押金,于是,我就在劳动合同上签了名,签完后的公司的人事告知,先去外地工作,合同统一盖好公章后统一给邮寄去。于是,第二天我就离开了上海,离开上海后就去了外地开展工作。在此期间,通过微信多次要求公司人事,把合同寄来,都没有寄来。同时,公司领导又以完成任务后开工资为借口,没有给我开工资也没有缴纳劳动保险。几个月后,将本人从工作微信群中拉黑,公司领导也把他的微信拉黑,(每天在工作群中汇报销售和招商情况的群)打电话也不接电话。于是,返回上海。
到了上海后,得知原公司领导离职,并要求将促销的产品返回。产品返回后,本人要求公司发放工资和安排新的工作,并到人事索要自己的劳动合同,公司的人事却说没有。(有视频录像)于是,就电话找到了公司的领导,而此时领导却说,自己不是这个单位的员工,没有和我签合同,交的1万押金是保证金,已经把我转成代理商了。(有录音)。无奈在上海一个月也没有解决,就回到了工作地,在工作地提起了劳动仲裁。
而在劳动仲裁的开庭时,公司的人事主管却拿出了一份合同,而这份合同的首页和尾页的签名都是自己的,里面填写的内容都不是自己签的,并进行了篡改,将自己在外地的工作地,改成了上海。合同时间改成了3个月。工资有原来的8000改成了3500.并说这个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而劳动仲裁却以这份合同为依据,说公司没有发放工资也没有给交劳动保险,合同的工作地又在上海,而本人在外地,认定没有劳动关系基础。裁定驳回了劳动仲裁申请。麻烦问一下:
1)公司的微信工作群,能否作为我是公司员工被派往外地履行工作的证据?(工作群称自己是区域经理,公司给我发的邮件也有自己的qq邮箱号,因内容太多,只是部分内容已经做了公证)
2)哪份内容不是我写的合同,他们把工作地写成了上海。我在工作地提起的仲裁,诉讼是否也可以在仲裁地?还是要到上海。(我已经没有了资金到上海诉讼的能力)?
3)快一年没有发放工资了,自己的钱已经花没有了,并欠了信用卡的钱,面对他们修改的合同,我该如何处理 ?4)面对他们的欺骗我怎么能证明这个合同是假的?裁定驳回了劳动仲裁申请。能否作为我是公司员工被派往外地履行工作的证据?是否也可以在仲裁地?
(一)积极保留证明双方签订协议时真实意志的证据 对方不愿意修改合同,就要做好应对对方借此牟利的措施,保留证据不失为一种证明合同真实内容的方法。主要搜集的证据有:
1、书面凭证。这里的书面凭证是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如果有关于合同内容的书信往来时,将此类证据保留下来,有时可以证明签订合同时想要表达的意志。
2、录音、聊天记录。就更改合同一事双方必然会进行交涉,只要有语音交流,就涉及到签订合同时的真实情况。如果是在电话里,可以利用手机的录音功能将对话保留下来,如果是面对面交谈,可以自带录音设备。需要注意的是,这类证据搜集要趁早,在最初交涉时就要做准备,不论最终有没有修改合同,这都是一份有力的保障。
3、证人证言。证人证言也是非常重要、证明力很强的证据。此类证人证言主要是签订合同时的在场第三人,第三人见证了签订合同的过程,自然对双方意思有所了解。另一类是对方身边的人,作为与对方有亲密关系的人,对对方的言行可谓非常清楚,留意这一类证据,对证明合同内容是一大益处。
(二)向法院请求合同撤销 如果对方拒不更改,那么有效的合同只会损害一方的利益,因此对违反当事人真实意志的合同,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该合同进行撤销,并对已借的财产进行处理。但是申请撤销合同需要提供能证明申请人言论的证明,因此证据的搜集还是非常重要。
1、首先同单位协商解决,这样最快;
2、如果确实不能协商解决,单位又拖欠工资不发,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
3、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1)、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的各种文件
用人单位下发的各种文件,类似各种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书面资料中,只要其中含有劳动者本人的名字,一般都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但是,此类证据必须上有用人单位的公章才有证明证明效力。
(2)、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它实体或个人签订的合同
在用人单位与其它实体或个人签订合同特别是经济事务的合同时,一般都会有“签约代表”或“代表人”一栏,此时,如果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代表在合同上签字,该合同又有用人单位所盖公章的话,那么可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3)、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它单位留存的相关资料
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它单位若能出具有关劳动者曾代表用人单位洽谈业务方面的证明,也可以证明劳动者曾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因为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第三方接触时,有时会在办理某些事务时向第三方提供有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名的资料:比如说作为用人单位的代表,代表用人单位向有关单位或机关提交申报材料、代表用人单位到第三方处领取票据时在各种存根处代表用人单位签名等。劳动者如能取得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第三方开具有关的证明,也可以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4)、录音、录像、照片
录音最好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具体事宜时的录音,只要录音能够清楚反映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承认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就可以基本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拍摄其在工作时间在用人单位内上下班的情况,或者其它关于工作方面的录像也可作为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的证据。
(5)、网络信息
包括公司网页登记的各种公告或消息,或者与相关人员的QQ或MSN等各种即时聊天信息的记录,但是该项目很难作为证据使用,因为劳动者事先必须先证明QQ或MSN的使用者是谁。
(6)、手机短信
与电话录音相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具体事宜时的手机短信往来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与QQ或MSN有同样的问题,必须先证明手机号的主人身份。
(7)、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
如果劳动者根据自身情况确实不能提供各种有利的证据的,可以尝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让其帮助劳动者搜集有利的证据。到劳动仲裁阶段,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申请到劳动监察部门调取即可。但是此办法劳动者可掌控的程度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