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就开了收据和房屋认购的单子,我现在就想把这交了三年的12万要回来,还有其他什么好的办法吗?

更新时间:2019-05-12 17:19:13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2014年在宿州市学院商贸城买的房子,5月24,交了五万,29号交了七万一,那时候就开了收据和房屋认购的单子,说是年底交房一起合同办贷款,可是后来就一拖再拖,直到去年开始联系不上售楼处了,门锁了电话也停机了,工地上也没人了!我投诉到信访局,说是开发商一直联系不上,收据上盖的章是丰汇置业公司,负责人也联系不上了!我现在就想把这交了三年的12万要回来,通过法律手段起诉可以吗?还有其他什么好的办法吗?那时候就开了收据和房屋认购的单子,我现在就想把这交了三年的12万要回来,还有其他什么好的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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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成为众多开发商延期交房逃避责任的理由。《民法通则》第153条对明确规定,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此,不可抗力表现为一种客观情况,且该客观情况的出现须具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这三个条件。因不可抗力影响合同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开发商常以不能贷款、天气恶劣、材科运输困难等理由拖延交付。首先,这些因素并非完全不能预见;其次,贷款、材料运输等以开发商和银行、供应商为主体,其范围仅限于信贷、材料运输的法律关系,与购房者同开发商的商品房销售法律关系无关。  开发商延期交房的“不可抗力”必须符合下列要件:
1、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2、合同签订后,由于政府颁布新法规或修改原法规而影响房屋按期交付;
3、市政配套的批准与安装的延误。上述事件,不具备不可抗力的三个必备条件,即并非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开发商不能以此为由行使抗辩权,而须承担违约责任。
2019-05-12 16: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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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发商违约情况,业主起诉开发商需要做好以下准备:第一,业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第二,购房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第三,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管辖,如果有约定管辖的法院,需要去约定的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约定管辖,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立案。
第四,去工商局查询开发商工商登记信息。第五,收集证据,证明开发商违约。第六,立案后,法院会告知开庭的时间,地点,以及举证期限等,积极出庭应诉.第七,法院调解,调解不成法院会开庭审理并出具判决书。
2019-05-12 1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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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交房质量有问题需投诉那些部门具体问题的答案如下
1、建设单位(开发商)是房屋质量缺陷保修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好房屋质量投诉的协调处理工作。投诉人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应当先与物业管理单位联系,由物业管理单位根据质量问题的类别,按物业管理的规定进行维修。对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缺陷,应当通过物业管理单位或直接与建设单位联系,协商进行保修处理。协商无果的,可以向质量投诉处理机构投诉(当地住建局的质检站)。  
2、对房屋质量缺陷认定结论有异议的,由异议人提出书面申请,从住建局认可的工程质量鉴定机构或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一家工程质量鉴定机构或3位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小组,并委托鉴定机构或专家小组进行鉴定;各方对质量缺陷的认定均不相同的,由建设单位委托鉴定机构或专家小组进行鉴定。  
3、投诉人不接受保修单位提出的处理方案的,由建设单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原设计单位相同资质的设计单位对保修单位提出的保修方案进行复核或重新出具方案。投诉人不接受设计单位复核结论或重新出具的方案的,由投诉人按确定和委托鉴定机构或专家小组对设计单位提出的处理方案进行评审或重新提出处理方案,保修单位应当按照鉴定机构或专家小组认可或重新提出的保修方案负责实施。
2019-05-12 17: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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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审查注意事项:
1、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表示开发商是否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2、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
3、注意合同条款中双当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力与义务是否对等,如发现条件不对等的可提出意见。
4、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对暂测面积和实测面积如有差异应提出意见,并写入正式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增写条款。
5、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
6、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企业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7、为了防止开发企业将已抵押的房产再出售,在签合同时,可道县房管局交易所查询房产是否被抵押。
2019-05-12 17: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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