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子已卖但没有过户,有协议,现在涉及拆迁补偿,房子还能

收回吗?谢谢

更新时间:2019-02-10 10:44:07人浏览
问题描述:
农村房子已卖但没有过户,有协议,现在涉及拆迁补偿,房子还能

收回吗?谢谢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8802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农村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一、农村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农村房屋过户需要去乡或镇的国土所。农村房屋过户需要去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后,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报国土局审核,注册登记,发证。  农村房屋过户,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二、农村宅基地房产证如何办理,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农村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二)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  
(三)公告;  
(四)审核;  
(五)收费;  
(六)记载于登记簿;  
(七)发证。
2019-02-10 10:17:04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9827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
(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因此,只有在上述情形下,才可以依法收回分配给村民的宅基地。
2019-02-10 10:21:59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6677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1、在我国,继承的种类通常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人都必须是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不能为其他的个人或者集体。法定继承是指,直接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财产分配原则进行的一种继承,也是在日常生活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确立遗产的继承人及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
2、房产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受赠人也只有经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3、还有一种特殊的赠与形式,即遗赠。遗赠是指自然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赠是赠与的一种特殊形式,接受赠与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组织。
2019-02-10 10:43:52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1370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1.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因购买者具有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这便排除了宅基地不能进行流转的障碍。
2.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应慎重对待。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虽然禁止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但如前文所述,法律、法规对农村居民转让房屋所有权并无禁止性规定,而国家相关政策也无禁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农村居民出售房屋的规定。因此,法官就不应、也无权在法律未禁止房屋转让的情况下,凭主观认识去用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规定来否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和妨害农村村民对自己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因此,这类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其符合合同法关于有效合同要件,应依法认定为有效合同。
3.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
2019-02-10 10:44:07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strong>治安处罚</strong>
治安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指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司财产,情节轻微伤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治安处罚动态
人浏览
1、没有产权的房屋,可以离婚时约定给孩子。后续能够办理产权证的,孩子取得所有权,后续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孩子拥有居住等使用权利。n2、但是,上述离婚时约定将没有产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女工怀孕合同到期怎么办?</font></th></tr>
女工怀孕合同到期怎么办?
问:本人是一家外资网络公司员工,我现在已怀孕八个月。因公司经济不景气现正进行裁员,我的劳动合同已到期了,公司现提出两种方案逼我选择:A、以调部门为由(我下个月将
合同解除和终止
人浏览
农村宅基地作为我国的一种较为特殊的土地政策对于农村的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关于违约金赔付问题</font></th></tr>
关于违约金赔付问题
问:我是一名高校青年教师。由于工作专业不对口,以及学术坏境不顺等一系列的原因,我产生了考统招研究生的念头。但基层单位领导在违约金问题上开了让人无法接受的天价,致
违约金
人浏览
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是:1、申请的材料不全面;2、超过了2年的受理的实效。除此之外,应当受理。对于第1条,补充好材料即可;对于第2条,需要有证据证明没有超过2年的时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提高培训费的赔偿标准怎么办?</font></th></tr>
公司提高培训费的赔偿标准怎么办?
律师先生:我公司规定,员工在合同期内取得职称或出国培训,服务期必须满五年至十年,否则相差年限必须按每年2000-4000元赔偿。我们平均年收入仅1.2万元。现有
劳动合同法解读
人浏览
各地的政策不一,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参考如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拆迁房离婚时的分割:1、作价补偿,由拆迁人根据房屋评估价,向被拆迁人给付拆迁补偿款。此等补偿方式,由拆迁人直接面对被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居住的人员难以从拆迁人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有贷款的房子能不能赠予给他人
有贷款的房子能不能赠予给他人
有贷款的房子,如果经抵押权人同意,并依法办理登记等手续的,能赠予给他人。或者在房屋的所有权人还完贷款,并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其他
人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已迁出户口能否获得征地补偿
已迁出户口能否获得征地补偿
如果是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迁出户口的,不能主张征地补偿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
其他
人浏览
房屋拆迁许可证是拆迁行为获得行政许可、拆迁人从事房屋拆迁的法律凭证。房屋拆迁许可证具有一次性、局部性的特点,它只对特定的项目,在一定的时间和范围内有效。实施房屋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诺安鹏华捷足先登</div>
8月9日,国内首批REITS(房地产信托基金)——诺安收益不动产基金和鹏华美国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获准发行。瞄准海外房地产信托凭证据诺安基金介绍,诺安收益不动产基
信托动态
人浏览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宅基地可以公证吗
农村宅基地可以公证吗
农村宅基地本身是属于集体所有,是不可以公证的,但宅基地上的房屋等财产可以办理公证。根据《公证法》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
其他
人浏览
小产权房子可以更名吗
小产权房子可以更名吗
小产权房子不可以更名。由于小产权房子没有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根据
其他
人浏览
拆迁合同签订时要注意:第一是拆迁方提出的奖励期问题。许多拆迁方为了让被拆迁者更快的签约往往会规定一个奖励期限,在这个期限里签约的业主可以多得到一些补偿。但事实上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p>王东峰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系统基层调研时强调</p><p>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全面提升消保工作规范化水平</p>

王东峰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系统基层调研时强调

推进12315行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赴宁夏出席2010中国(宁夏)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暨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经贸论坛开幕式,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调研检查
消费者权益
人浏览
农村房屋过户怎么办理,一、农村房屋过户怎么办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农村房屋过户需要去乡或镇的国土所。农村房屋过户需要去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后,当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