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如果是夫妻双方,老公先去世,妻子还在,共育一儿一女。但没有立遗嘱。女婿是可以得到份额吗?
更新时间:2022-11-27 10:33:38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房子如果是夫妻双方,老公先去世,妻子还在,共育一儿一女。但没有立遗嘱。也已经过了三年。如今外籍华人女婿,提出要房子份额,且女儿也去世,女婿是可以得到份额吗?
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已帮助5448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婚后父母赠与儿子的房产,如果只登记在儿子一方的名下,那就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没有份额,离婚的时候儿媳也不能分到。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22-11-27 10:33:38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女儿过世女婿再婚有继承权吗
再婚的女婿可以继承过世女儿的遗产,如果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对岳父母的财产也有继承权,能继承岳父母的遗产,并能作为岳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
继承法
人浏览
一般就按照遗嘱上面的来
全部8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处理即可。
全部17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要根据证据判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根据双方的合同处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起诉处理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子是男方父母所购买,且产生于婚前,登记的是男方个人名字,那么离婚不可以分,因为这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登记的是双方名字,产生于婚后,可以视为男方父母对夫妻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一般以登记为准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建议协商进行解决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首先要看房产是属于婚前还是婚后财产,就是说该房是你结婚前就有还是结婚后才有的,如果是婚前财产的话,再婚妻子没有权分的,有其他协议约定除外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