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在公司上班不到一个月扣200元意外险合理吗?
更新时间:2022-11-13 14:48:05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在公司上班不到一个月扣200元意外险合理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1、公司有没有相关规定?规定是否经过合法程序?
2、您工资多少?高工资?一般?低工资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5931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1、公司有没有相关规定?规定是否经过合法程序?
2、您工资多少?高工资?一般?低工资
2022-11-13 14:46:03
咨询我
已帮助16464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单位在缴纳工伤保险时扣工人的工资的,工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社保行政部门举报;或者可以依法通过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权。工伤保险应当由单位为职工缴纳,职工无需缴纳,因此单位不能从职工的工资中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
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
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2022-11-13 14:48:0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试用期延期一个月合理吗?
试用期延长一个月,如果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则不合理。用人单位违法延长试用期的,劳动者应当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委进行申诉,如不满意仲裁结
劳动法
人浏览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对方有规定如果你不出勤,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吗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关于此问题以保险机关的意见为准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合肥一公司迟到一次扣一千,迟到扣工资合法吗?
生活中,常常会听到一些工作单位迟到扣工资,那么,迟到真的需要扣工资吗?接下来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合肥一公司迟到一次扣一千,迟到扣工资合法吗?
工资
人浏览
您好,之前也有签劳动合同吗?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实际没有缴纳保险就不需要扣取保险费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针对公司因部门人员变动而辞退员工的情况,如果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以员工无法胜任工作为由进行解雇,并且在已经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调岗后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工资应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支付应基于实际工作情况,包括工作天数。若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仲裁的话是需要赔偿的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规定旷工一天扣三倍工资合法吗?
【案例简介】申诉人XX物业公司诉称,被诉人陆某自2006年9月8日至30日一直旷工,未请假,也未办理调离手续,不辞而别。现要求其赔偿公司经济损失2070元及造成
工资
人浏览
辞职不签保密协议被公司扣工资合理吗?
律师表示:不可强制员工签竞业限制半年前,小陈在五里庙建材市场一家公司门面做营销工作,最近她向公司打了辞职报告准备离开。可是用人单位一直扣着两个月工资不发,要求小
工资
人浏览
你好,请说明具体案情方便法律分析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辞职要扣半个月工资是否合理
“单位以辞职未提前通知为由扣工资,合理吗?没有劳动合同,可申请仲裁吗?”日前,市民王先生致电本刊要求解答上述问题。经查阅有关法律法规和请教专业人士,得知:王先生
辞职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