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的担保种类有什么
更新时间:2022-11-08 11:16:03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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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担保种类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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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担保有下列种类:
1、金钱担保。其主要方式有定金、押金。
2、物的担保。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财产变价,并从中优先受偿的制度,主要有抵押、质押、留置等。
3、人的担保。在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之外,又附加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1、金钱担保。其主要方式有定金、押金。
2、物的担保。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财产变价,并从中优先受偿的制度,主要有抵押、质押、留置等。
3、人的担保。在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之外,又附加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2022-11-08 1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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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担保的类别有:
(一)人保,是指除了债务人财产以外,又附加了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
(二)物保,是指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作为债权人之债优先受偿的对象;
(三)金钱担保,是指于债务之外又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一)人保,是指除了债务人财产以外,又附加了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
(二)物保,是指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作为债权人之债优先受偿的对象;
(三)金钱担保,是指于债务之外又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022-11-08 11: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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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担保的种类:
1、金钱担保。债务人在约定给付以外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该金钱的返还与丧失与债务履行与否联系在一起,使当事人双方产生心理压力,从而促其积极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的制度。
其主要方式有定金、押金。
2、物的担保。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财产变价,并从中优先受偿的制度,主要有抵押、质押、留置等。
3、人的担保。在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之外,又附加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1、金钱担保。债务人在约定给付以外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该金钱的返还与丧失与债务履行与否联系在一起,使当事人双方产生心理压力,从而促其积极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的制度。
其主要方式有定金、押金。
2、物的担保。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财产变价,并从中优先受偿的制度,主要有抵押、质押、留置等。
3、人的担保。在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之外,又附加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2022-11-08 11: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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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担保应当是由债务人提供,方式有保证人保证或者抵押物担保,也有两种方式连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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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中的担保方式主要有抵押、质押、留置以及保证。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例如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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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担保,指法律直接规定而不是当事人约定的担保。典型的法定担保为优先权。另一种法定担保,其发生条件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但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其适用。如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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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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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担保,指法律直接规定而不是当事人约定的担保。典型的法定担保为优先权。另一种法定担保,其发生条件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但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其适用。如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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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有下列种类: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法定担保与约定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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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担保,指法律直接规定而不是当事人约定的担保。典型的法定担保为优先权。另一种法定担保,其发生条件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但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其适用。如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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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担保有下列种类:1、金钱担保。其主要方式有定金、押金。2、物的担保。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财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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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主债权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但是当事人对担保范围另有约定的,则按其约定来确定担保的范围。《民法典》第六百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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