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以前把房子赠送给了女儿,也签过了公证书,那女儿的遗产老人有权继承吗?是否有承担赡养的义务吗?

更新时间:2019-03-01 08:03:51人浏览
问题描述:
老人以前把房子赠送给了女儿,也签过了公证书,现在女儿得病去世了,那女儿的遗产老人有权继承吗?女儿已离婚,有一子26岁,她的儿子是否有承担赡养的义务吗?老人以前把房子赠送给了女儿,也签过了公证书,那女儿的遗产老人有权继承吗?是否有承担赡养的义务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8790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19-03-01 07:36:49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8749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一、申请办理遗产公证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二、申请遗产公证需要的材料  需要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根据法律规定,办理继承公证必须:  ①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②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③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④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⑤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⑥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三、遗产公证的程序  
(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  
(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三)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四)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2019-03-01 07:38:35
继承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8815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父母离婚并不影响子女的继承权。
  死者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义务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遗产由其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了继承权的时候,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但不等于个人所得的份额绝对平等。《继承法》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多分。
对有扶养能力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019-03-01 07:57:40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5150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无论子女是否平分家产,成年子女都需要承担赡养义务。成年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是我国法定义务,具体可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正)第四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之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2019-03-01 08:03:51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父亲死后遗产由谁继承
父亲死后遗产由谁继承
父亲死后遗产如果没有遗嘱,母亲和子女各继承其中一份,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
继承
人浏览
人如果是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或者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如果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可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母离婚后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父母离婚后子女有赡养义务吗
父母离婚后,子女具有赡养义务。1、子女赡养扶助父母既是无期限的,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子女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
婚姻家庭
次播放
赡养义务(1)后赡养义务产生于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关系解除之后,这是后赡养义务的时间特征,也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形式特征之一;(2)后赡养义务的主体是经养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老人去世遗产如何继承
老人去世遗产如何继承
老人去世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
继承
人浏览
儿子和女儿都有法定继承权。我国《继承法》第9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不管农村有何村规村约或有不成文的风俗习惯,均不能排除法律的适用,公民的遗产继承应依照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房产吗
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房产吗
如果有遗嘱且遗嘱上面明确表示房产由孙子继承,孙子可以继承爷爷的房产。如果没有遗嘱,一般情况下孙子是不可以继承的,但是如果
婚姻家庭
人浏览
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继承: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丧偶儿媳未尽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
丧偶儿媳未尽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
丧偶儿媳未尽赡养义务没有继承权,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
婚姻家庭
人浏览
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孙女是否有赡养祖母的义务?
孙女是否有赡养祖母的义务?
案情简介:原告:王桂香,女。被告:朱秀英,女。被告:朱嗣忠,男。被告:朱秀兰,女。被告:朱嗣孝,男。被告:朱秀珍,女。被告:朱秀华,女。被告:朱敏,女。被告:朱
赡养义务
人浏览
女儿和儿子有同样的遗产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能力,但由于老人有退休金拒绝子女的赡养,老人去世后是否影响子女对继承的份额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能力,但由于老人有退休金拒绝子女的赡养,老人去世后是否影响子女对
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愿意尽扶养义务,但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继承份额。
赡养义务
人浏览
无论子女是否平分家产,成年子女都需要承担赡养义务。成年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是我国法定义务,具体可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正)第四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孙子、外孙是否有赡养老人义务?
孙子、外孙是否有赡养老人义务?
问:孙子、外孙是否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答:一般情况下,父母都是由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当子女死亡或无赡养能力时,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
赡养义务
人浏览
祖母对孙女尽了抚养义务,孙女是否有赡养祖母的义务?
祖母对孙女尽了抚养义务,孙女是否有赡养祖母的义务?
原告:王某,女,住牡丹江市西安区。被告:朱A,男,住牡丹江市宁安区,系原告之子。被告:朱FF,女,住牡丹江市宁安区,系第一被告之女。原告王某与被告朱A系母子关系
继承案例
人浏览
继承的房产属于继承人合法财产,有权处置,可以过继给未成年人。父母房产给子女有三个方法,赠与,买卖和写下遗嘱指定子女为继承人。1、赠与;赠与首先是要去办理赠与协议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放弃继承权的子女还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放弃继承权的子女还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李老太,81岁,和大女儿一家一起住在本市某老式里弄房子中。女儿一家住在前厢房,李老太住在后厢房(较小)。李老太另有一个小儿子,生活工作均在嘉定区,平时联系较少。
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
人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房产遗产继承的分割,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