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是怎么算的?是不是有骗人的行为?

6. 如果需要支付违约金,那么毕业证能拿回来么?

更新时间:2018-12-25 09:57:17人浏览
问题描述:
您好!我有几个问题已经困扰我很久,想咨询下专家

1. 我和一家公司签了一份委培读书的协议,内容主要有,公司负责读书的所有费用共2万元(包括学费、生活费、回家的车费),读书回来后为公司服务8年,如果拿到毕业证后不为公司服务,要给予公司为我们读书的所有费用还加上5万元的违约赔付。

2. 现在读书回来后,又和公司签了一份实习合同,主要内容是说实习6个月后转正,但是目前已经过了10个月了,公司还没有给我们转正,也没有什么说法,工资也还是实习的工资。然后又4个月也没有签什么合同。

3. 我们的实习工资也没有该职位的最低工资的80%。

4. 现在我就是想问问,如果我 不想在这个公司工作了,违约金是怎么算的?

5. 还有就是公司在送我们读书之前有口头告诉我们工资,但是读书回来之后根本就没有那么多,是不是有骗人的行为?

6. 如果需要支付违约金,那么毕业证能拿回来么?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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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习期间劳动争议不属仲裁范畴
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醒大学生朋友:由于在校大学生没有毕业,还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具有就业资格的劳动者,因此他们在实习或打工期间发生的劳动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只能去法院申请民事诉讼。
二、大学生在实习期间怎么维权:
1、实习期内实习时间的约定。可约定每日不超过8小时,如确因特殊情况超过8小时的,实习单位应参照加班工资的计算方式向实习生支付报酬。
2、实习期间实习报酬的约定。约定实习期内实习单位每月向实习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拖欠实习报酬的违约责任。
3、实习过程中实习生发生伤亡的处理。这部分内容非常重要,从实习生权益保护角度出发,可与实习单位约定发生伤亡事故的,由实习单位比照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支付伤亡待遇,以避免法律依据缺失导致实习生权益受损。
4、实习生在实习期知识产权归属的约定。
5、发生纠纷的处理。可约定友好协商及诉讼的处理方式。
2018-12-25 09: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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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
(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关于违约金的性质,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
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2018-12-25 09: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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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本身是实习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当然,实习合同涉及的一些问题,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例如,实习生办理离职可以参考劳动合同员工程序。  辞职和离职的流程是: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2018-12-25 09: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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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没签合同并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18-12-25 09: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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