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延期后,我未申请强制执行(未到2年期限)请问拍卖后有我这种未申请强制执行人的一份吗?

更新时间:2019-04-25 00:01:43人浏览
问题描述:
交房延期后,我们200多户起诉开发商,判决我们胜诉后,我未申请强制执行(未到2年期限),有些户主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与近期查封了车库,请问拍卖后有我这种未申请强制执行人的一份吗?交房延期后,我未申请强制执行(未到2年期限)请问拍卖后有我这种未申请强制执行人的一份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3594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一、该仲裁裁决需要并能够在有关国家领域内执行。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应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执行。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需要在我国境内执行的,只有被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有居所或有财产的情况下,我国法院才能够承认和执行。  
二、必须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的行为存在。即仲裁裁决作出后,依照裁决负有一定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裁决确定的最后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该仲裁裁决。  
三、必须有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义务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才能开始承认和执行程序。法院不得在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承认执行。仲裁机构也不得在裁决作出后直接交法院执行。  
四、接受申请的法院应具有管辖权。对涉外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有管辖权的法院,从地域管辖的角度看,是指被申请人居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法院;从级别管辖的角度来看,在我国只能是中级人民法院。
2019-04-24 23:36:50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8286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2019-04-24 23:38:46
刑事行政法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9226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离婚案件判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以对方拒不将子女交由其抚养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是否能受理,各地做法不一。部分法院认为,子女抚养权属于人身性质,本身不具备执行的内容,对于该部分的执行申请法院应当不予受理;而另一部分法院认为,此类案件实际上是要求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的义务,执行的标的为行为,故该类案件属于法院执行的受案范围。
对于上述两种意见,笔者倾向于后一种意见。
首先,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如果在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况下,权利人无法申请强制执行,就等于否定了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效力,让裁判书变成一纸空文,且会让不主动履行的义务人逍遥法外,有损法律尊严。
所以,对该类案件从一开始就不予受理的做法于法无据。
其次,对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能视为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应理解为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
该类执行案件主要是由于被申请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有按照判决的内容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而产生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在实际操作时,我们不能将这类案件简单理解为只要把孩子强行带走,然后交给申请人就完事。法院对这类案件的执行措施应当限定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通过合法的程序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义务,而不能对子女的人身直接进行强制执行。
2019-04-25 00:01:43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2720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你好,
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方式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三、执行监督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2019-04-24 23:50:40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追加被告的期限
追加被告的期限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追加被告的时间做出规定,在实践中,追加被告的期限一般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对于之后提交的依法另案起诉。
刑事辩护
次播放
未收到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能强制执行吗
未收到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能强制执行吗
在生活中,我们有时会通过法院起诉被告来保护或维持自己的利益,但是在法院判决后被告人却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这时受害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那法院强制
法院强制执行
人浏览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有:l、本院第一审的裁判文书执行案;2、被执行方住所或财产在本院辖区内的未经人民法院审判的下列执行案:(l)涉外或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关于仲裁裁决国家间的承认和执行,早在1923年就有《日内瓦仲裁条款议定书》和1927年的《日内瓦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但由于在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上条件过严,手续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院调解后对方没履行多久才可以强制执行
法院调解后对方没履行多久才可以强制执行
在法院调解后,对方没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根据《民
案件执行
人浏览
你好,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两年,你已过执行期限。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屋抵押如果是合法有效的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符合以下三种情形,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宋祖德刘信达未履行 金巧巧申请强制执行
宋祖德刘信达未履行 金巧巧申请强制执行
【关键词】名誉权过错侵权行为强制执行【案情简介】2008年11月27日和11月30日,被告宋祖德先后在新浪、搜狐、网易三大网站博客中登载了《中国首富黄光裕曾栽倒
执行案例
人浏览
离婚案件判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以对方拒不将子女交由其抚养为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是否能受理,各地做法不一。部分法院认为,子女抚养权属于人身性质,本身不具备执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核心内容:申请执行有期限的限制,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法强制执行的申请期限。申请人民法院强
执行期限
人浏览
你好,一、执行期限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2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申请强制执行期限
申请强制执行期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这个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1日
强制执行期限
人浏览
关于仲裁裁决国家间的承认和执行,早在1923年就有《日内瓦仲裁条款议定书》和1927年的《日内瓦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但由于在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上条件过严,手续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
强制执行期限
人浏览
专利权无效起诉期限有多久
专利权无效起诉期限有多久
1、提起专利无效只规定了开始时间,没有规定结束的时间,理论上来说可以在专利权的整个期间之内提起专利权无效宣告,亦可在专利
知识产权
次播放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如果履行完毕,申请人是不能反悔的。如果被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债权转让后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债权转让后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仍然不履行的,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之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
债权债务
人浏览
1、如果基层法院执行不作为,建议申请提级执行;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二百二十六条【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