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买了一套属于单位宿舍的房子,请问拆迁的时候和本小区内的其他职工或者本地人享受一样的待遇吗?请问他们享受什么待遇?

更新时间:2019-05-19 03:23:14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泰安人,户口在泰安,在济南买了一套属于单位宿舍的房子,商贷未到期,有房产证,房产证面积为58平米,不能落户口,请问拆迁的时候和本小区内的其他职工或者本地人享受一样的待遇吗?我爸妈和孩子、媳妇都在这套房子内居住,请问他们享受什么待遇?谢谢!在济南买了一套属于单位宿舍的房子,请问拆迁的时候和本小区内的其他职工或者本地人享受一样的待遇吗?请问他们享受什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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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可以在其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1、只要当事人的户口还在原地未办理迁移手续的,孩子就可以落户在该住址;  
2、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019-05-19 0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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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拆迁房的房产证涉及情况比较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拆迁赔偿房能办房产证吗?
一、拆迁赔偿房如果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
二、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四条
  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2019-05-19 0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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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宝宝出生后,先要在生育服务证上填写好父母及宝宝的相关信息:名字、单位、身份证号码、宝宝出生日期、性别等,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街道计生办登记盖章。
  
2. 带着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盖过章的生育服务证以及宝宝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到宝宝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宝宝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
  
3. 在派出所填写户口申请单,交纳一定的手续费,宝宝的大名就出现在户口本上了。
2019-05-19 03: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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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女方户口落户的问题。
  
1、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女方的户口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因为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需持其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手续办理后,会在户口薄上加盖“离婚”的公章。而且,离婚和户口是两个不相关的问题,不能相提并论。但如果离婚协议对夫妻双方对户口问题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女方违约拒不迁出,男方可以对方违反约定为由提起合同之诉,当女方具备户口迁出条件时,男方请求一般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如离婚手续是通过法院解决,法律文书对女方的户口迁出问题有明确裁决,则可凭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户口登记机关依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可将钟女士户口强行迁出;如离婚手续是在民政部门办理但没有就户口迁移进行约定,或者虽通过法院但法律文书没有对钟女士户口迁出进行裁决,则男方不能要求派出所强行迁出女方的户口。
  
2、 对于女方而言,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解决户口的问题:
  
(1)迁往结婚前户籍所在地
  
(2)另立门户
  
(3)再婚后再迁
  
(4)迁往经常居住地
  
3、办理程序:要有落户的地址才可以迁出.比如房屋地址或单位的集体户口,然后到派出所填表.不用费用,只需要工本费,很少的。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二代证,如果没有办理就须同时在户籍办理办理)
  
(2)二代证身份证相片2张
  
(3)如果是集体户口要提供单位同意迁出的证明。
  
(4)房产证或者(按揭合同和首期供房银行划帐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原来的户口本
2019-05-19 03: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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