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11年法院协议离婚?当时孩子在哺乳期?归她抚养?我每月给抚养费?现在我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几率有多大?
1?我单身?没结婚?我没工作?但我有其他的收入?例如收房租?对缝?等?
更新时间:2019-05-10 15:43:20人浏览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是11年法院协议离婚?当时孩子在哺乳期?归她抚养?我每月给抚养费?现在我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几率有多大?
1?我单身?没结婚?我没工作?但我有其他的收入?例如收房租?对缝?等?我父母离异?跟我母亲生活?家里有几套房子?房产总值也有几百万?
2她也单身?没结婚?没工作?没有其他的收入?她父母?也离异?她跟他父亲一起生活和带孩子???生活开销基本上是父母给予的??
孩子现在4岁?跟她妈妈比较亲近?这样的情况我有机会要回抚养权吗
我暂时不行弄的互相跟杀父仇人似的?我这种情况能百分百要回孩子吗?女孩?我知道去法院变更抚养权?但是我怕不成功的话?以后看孩子都是问题?所以?我想知道?能否百分百要回孩子律师?你好?我是11年法院协议离婚?当时孩子在哺乳期?归她抚养?我每月给抚养费?现在我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几率有多大?
1?我单身?没结婚?我没工作?但我有其他的收入?例如收房租?对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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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院1993年11月03日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2019-05-10 15: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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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第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或母,应按月给付;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给付;特殊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付,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的;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对子女的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
二是以物折抵。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确定的子女抚育费所要给付的数额,用归属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育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第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子女抚育费可以采取以下的给付方式:一是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这主要是指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或母,应按月给付;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可按季或年给付;特殊情况下,也可一次性给付,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的;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对子女的抚育费一般都做一次性给付的处理,以免日后发生执行困难。
二是以物折抵。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按照确定的子女抚育费所要给付的数额,用归属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育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2019-05-10 15: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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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规定的哺乳期是指孩子从出生到满一周岁前的这一段时间,《婚姻法》的规定应当与此一致,该法第36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但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019-05-10 15: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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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抚养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任何一方都不愿协商,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综合考虑孩子现实的生活或学习环境(一旦改变是否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明显不利)、双方的经济能力如何、是否方便实际照顾孩子、自己的父母是否有条件帮助照看孩子、是否有利于教育孩子、有无可能对孩子产生不良影响的恶习或嗜好等,并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予以优先考虑,并在充分维护孩子利益,保障孩子身心健康的前提下进行判决。其中,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也由母亲抚养,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双方可以针对上述情形提出自己的有利条件,从而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双方可以针对上述情形提出自己的有利条件,从而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2019-05-10 15: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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