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也算是拖欠工资,是否可以要求在职期间工资总额的25%经济补偿金和1至5倍的赔偿金呢?公司那属于拖欠工资?
?????第十四条??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月工资制的,企业应当每月按照依法制定的内部工资支付制度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工资发放日如遇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提前支付。
?????第二十三条?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企业无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外,企业必须按照依法制定的内部工资支付制度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劳动者工资。因不可抗力原因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应当立即支付。?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经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或者经劳动者本人同意,可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但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5日。
第三十六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相当于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并可责令支付相当于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总和1至5倍的赔偿金: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未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的;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我与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是,公司每月15日按时足额支付我工资,但公司每月最迟是30日才发放工资,甚至次月20日或者更久才发放工资,这没有商量也没有告示也没经我同意。公司发送的工资是上一个月的,如2月工资在3月30日支付2月工资。这中间隔了2月,?【【按照劳动法规定每月支付一次工资,如经营困难并经过劳动者同意可以延迟但不能超过15天支付工资,也就说超过45天属于拖欠工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和1至5倍赔偿金,我的理解对吗?】】,?按这要求公司否已经违反劳动法这属于拖欠工资,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吗???3月工资在4月30日支付,4月工资5月30日发放,这似乎是每月发放一次工资了,但这是上个月的,实际也是隔了2月,这是否也算是拖欠工资,能否要求经济补偿呢?如果能要求经济补偿,我是否可以要求在职期间工资总额的25%经济补偿金和1至5倍的赔偿金呢?
????我13年9月离职,其9月份的工资到现在都没有发给我,联系多次未果,我必须在去一趟,光是路上来回时间就得花费2天,及其费用,很不甘心他们这样浪费我那么多时间和花费。???该公司用同样的办法扣了其他很多人的工资,我在期间公司有一个干了10年的老员工,公司未给他缴纳一分保险金和一分加班工资,因公司矛盾其离职,公司扣住他最后一个月工资不给,最后闹上劳动局,还扣了他500元的工资,才发了剩下的公司,我很担心这边劳动局乱来。【我手里有一张2012年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有工资有5个月现金支付,剩下的都是打在银行卡上面的】
???再此请教各位律师我上面的理解,对吗?1?根据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公司那属于拖欠工资??2?我要求在职期间总工资总额25%经济金及1至5倍的赔偿金能得到法律支持吗?真心请律师支招。是否也算是拖欠工资,是否可以要求在职期间工资总额的25%经济补偿金和1至5倍的赔偿金呢?公司那属于拖欠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一般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福利待遇、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组成。
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不论其经费来源,支付形式,费用支出渠道,是否计入成本,是否国家计征所得税,均应列入工资总额计算范围内。
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对符合法律规定情形,按照法律规定标准或约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决定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只要符合法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用人单位就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并未圈定获取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的范围,更未将工伤职工排除在获取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范围之外。
因此,无论劳动者是否为工伤职工,都有权按照法律规定获取经济补偿金。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的规定,工资必须按月支付。超过约定的工资发放日,就应视为拖欠工资。
如果企业拖欠工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在三种情形下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三种情形下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即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其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即用人单位没有任何原因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3、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即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存在延长工作时间的事实,经向用人单位主张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行为。
温馨提示:
在现实中,确实有的单位因资金周转、经营困难等原因发生不能按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情形。但是单位在拖欠工资之前,必须明明白白将实际情况告诉劳动者,并以最大限度尽快补发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同时还要保留已告知劳动者的证据,例如员工大会记录等。否则一旦被劳动者告上法院,就有可能向此案中的信息公司这样,被判向员工支付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