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意时就以分手、警察有执法记录仪录像,请问男方如何合理正确处理这个事情,费用多一点。
2、事件过程:2016年12月24日,女方私自带着4个月大孩子外出20天的时间后回到其父母家中。第二天女方把小孩不做任何交待放男方手上6个小时不闻不问(周末时间男方会来到女方城市的出租房),晚上女方和女方爸爸设置好手机录音程序后来到同栋楼的男方租房,以男方没有照顾好孩子为由找茬辱骂男方和男方妈妈,女方爸爸还偷袭殴打男方,导致男方受轻微伤;期间男方怀抱孩子,一手为女方开门,为了保护孩子没有办法防备女方爸爸偷袭殴打,所以后背碰撞在门框上受伤。需要说明一点是男方一是怀抱孩子二是女方爸爸是65岁的老人了,男人除了保护孩子做防护外没有任何还手打人或回骂对方的任何动作。
???然后女方电话报警(男方稍早一点也有报警),民警来了后,调解过程中,警察有执法记录仪录像,女方也有使用手机录音录像,警察调解期间,男方在叙述过程中,女方爸爸还冲上来打掉男方的眼镜掉在地上。警察按照流程让男方和女方爸爸各自去医院做了检查。在医院检查期间女方爸爸还站到医生和男方面前做一面狰狞状进行威胁。
???然后双方按照流程去了派出所调解,期间女方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录音片段(只有男方的说话的片段以污蔑男方有过错,就一句男方说的“XXX你这样的话,我要打你了”)。也是这个时候男方才知道女方是事先设置好了手机录音录像才来男方出租屋找茬闹事的。
???现在女方拿着一张报警记录和女方爸爸医院检查的报告(手上一处皮外伤建议不随诊的结论,这个伤也不知道什么时间来的,出警民警在现场时女方爸爸没有任何伤,实际也没有任何人还手打他)污蔑男方暴力打人,起诉男方。
请问男方如何合理正确处理这个事情,洗清女方对男方的栽赃污蔑陷害。
1、男方也有一张自己的报警记录;
2、男方也有医院检查报告,比女方爸爸要稍微严重一些,手上皮损、后背颈部红肿一片,费用多一点。主要是基于想把事情化小处理,跟医生说简单写写不用药。实际上男方受伤严重,当时碰撞后背一阵电击一样疼痛,红肿一片,右半边身体、手、腿脚出现抽搐,现在有一只脚趾头出现弯曲不能伸直的问题,后面在医院有检查治疗。
现在来分析:可以看出是女方没有正确的婚姻道德,只想为钱,拿离婚要挟男方。男方没有任何过错,女方没有正常的离婚理由。所以女方故意安排设计了这次对男方的暴力栽赃污蔑陷害。事情过程中没有其他的证人,男方有口说不清。
请专业人士指点方法(这里不谈离婚案件,就请教本次暴力栽赃诬陷事件处理)!谢谢!不满意时就以分手、警察有执法记录仪录像,请问男方如何合理正确处理这个事情,费用多一点。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也就是说,如果想离婚的是女方,那么可以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威胁,可以选择报警。 其次,无论任何理由,都不能伤害他人身体,如果女方将男方致残,那么女方要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由于女方正在哺乳期,可以暂缓执行。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四十三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因此,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