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到了简单的合同约定时间,我可以怎么办?

现在有一位他的朋友向法院起诉了他

更新时间:2019-05-12 12:02:33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有两笔银行贷款,共80万,用完后借给朋友,现在他无能力还款,也到了简单的合同约定时间,我可以怎么办?

他还借就2个人的钱,共150万,和担保他人借银行贷款100万,他还又自己借了200万的银行贷款和信用卡。

他现在有3个银行的信用卡出现逾期,1笔银行贷款出现逾期,他名下有两套房在供。

现在有一位他的朋友向法院起诉了他,冻结了房产。我现在还可以怎么办?请各位律师朋友指点一下。也到了简单的合同约定时间,我可以怎么办?

现在有一位他的朋友向法院起诉了他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9233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我国《婚姻法》对于夫妻财产实行婚后所得共同制原则,因此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应予以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对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的处理。对于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预售合同的买受人为该方且产权证登记在该方名下的,无论该房是按揭贷款购买还是一次性付款购买,均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也有例外,一方婚前购买房屋,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在双方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共同出资购买,仅名义上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方婚前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及抵押借款合同,并以个人财产支付了购房首付款,且婚后房产登记于购房人名下,离婚时宜将该房屋视为购房人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的房贷,应视为另一方帮助购房人偿还债务,但应考虑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购房款的比例等因素,由购房人对另一方予以补偿。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实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回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回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2019-05-12 11:46:30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3588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债务人没有钱,起诉还是有必要的。 确认债权,以免过了诉讼时效
知道了债务人没钱还债,就不要账,不起诉。这样的话,时间久了,债务人有钱了,很可能就不认账了。
更重要的是,不及时申报债权,一旦过了诉讼时效,哪天债务人有钱了,不想还账。我们再去起诉,就会丧失胜诉权,辛苦钱也就彻底要不回来了。制定出可行的还款方案
如果胜诉了,申请执行后,法院会查清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确定债务人真的没有钱后(这也能一定程度上清楚债务人是否转移了财产),法院会出面调解,制定出双方都能接受的、可操作的还款方案和还款日期。3及时监控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后,就算本次执行结束了,债务人也没有财产还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
也就是说,在执行程序结束后的5年内,执行法院有义务每隔6个月就调查一次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另外,执行程序结束后,我们发现债务人有新的财产,可以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2019-05-12 11:52:21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6423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1、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在银行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应当共同偿还。
  
2、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在贷款时,银行与借款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贷款未用于家庭生活或者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能够证明夫妻二人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且银行知道该约定的,一方贷款属于个人债务。
  因此对于夫妻双方中一方在银行有贷款的情况下,如果存在上情形时则只能够由一方承担还款,否则由夫妻双方共同还款。
2019-05-12 12:02:33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strong>治安处罚</strong>
治安处罚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指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司财产,情节轻微伤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治安处罚动态
人浏览
遇到确实没有真实的借贷事实发生、但是又写了借条给对方的事情,当事人应该尽快向对方索要原来写的借条。假若对方坚决不予退回借条的话,“债务人”就要做好搜集具体证据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女工怀孕合同到期怎么办?</font></th></tr>
女工怀孕合同到期怎么办?
问:本人是一家外资网络公司员工,我现在已怀孕八个月。因公司经济不景气现正进行裁员,我的劳动合同已到期了,公司现提出两种方案逼我选择:A、以调部门为由(我下个月将
合同解除和终止
人浏览
你好,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可以协商,就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领取《离婚证》,如果无法协商,就到法院起诉离婚。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提高培训费的赔偿标准怎么办?</font></th></tr>
公司提高培训费的赔偿标准怎么办?
律师先生:我公司规定,员工在合同期内取得职称或出国培训,服务期必须满五年至十年,否则相差年限必须按每年2000-4000元赔偿。我们平均年收入仅1.2万元。现有
劳动合同法解读
人浏览
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借款合同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借款合同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
借款合同诉讼时效过了,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达成新的还款协议,致使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诉讼时效,然后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其他
人浏览
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二)写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起诉时房产价值可以申请资产评估公司作出评估。2、在起诉时法院会让你提供被告的住址和联系方式,如果提供不出,可以按照被告身份证所载提供。3、如果未分割财产是离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案被告缺席怎么办
离婚案被告缺席怎么办
离婚案被告缺席,如果被告有正当理由缺席可以延期审理,如果无正当理由缺席,原告有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可以进行缺席判决。
离婚
人浏览
我国《婚姻法》对于夫妻财产实行婚后所得共同制原则,因此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以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诺安鹏华捷足先登</div>
8月9日,国内首批REITS(房地产信托基金)——诺安收益不动产基金和鹏华美国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获准发行。瞄准海外房地产信托凭证据诺安基金介绍,诺安收益不动产基
信托动态
人浏览
搜集证据,对方身份证件复印件,聊天记录,转款凭证,联系起诉解决
全部7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p>王东峰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系统基层调研时强调</p><p>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全面提升消保工作规范化水平</p>

王东峰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系统基层调研时强调

推进12315行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赴宁夏出席2010中国(宁夏)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暨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经贸论坛开幕式,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调研检查
消费者权益
人浏览
您好,对方起诉您是什么理由?建议积极应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高利贷没还被起诉怎么办
高利贷没还被起诉怎么办
如果借高利贷没还被起诉,应积极面对诉讼问题,可以先行与对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商量相应的还款计划,如对方拒绝先行调解,坚持起
合同纠纷
次播放
房产买卖合同诉讼期限有几年
房产买卖合同诉讼期限有几年
房产买卖合同诉讼期限有三年。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
其他
人浏览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合同诉讼管辖地由哪个法院管辖
合同诉讼管辖地由哪个法院管辖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首先看双方在书面合同中是否对管辖法院有过约定,如果有过约定的从其约定
其他
人浏览
可以凭借条起诉对方还款,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对方有住所地,可以到住所地去起诉,民事程序一审简易程序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普通程序最长不超过留个月。关于刑事:第一,有借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