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一审已在法院调解签字。要求原吿付被告6万被告在一个月内协助原告过户现在被告迟迟不执行原告还需付钱吗?被告会反悔吗?

更新时间:2019-02-27 21:00:37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房产纠纷一审已在法院调解签字。要求原吿付被告6万被告在一个月内协助原告过户现在被告迟迟不执行原告还需付钱吗?怎样才能执行。被告会反悔吗?房产纠纷一审已在法院调解签字。要求原吿付被告6万被告在一个月内协助原告过户现在被告迟迟不执行原告还需付钱吗?被告会反悔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0829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法院执行房产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
1、如果在法院执行时,无法联系上被执行人及家人的,说明被执行人及家人并不住在该房屋内,另有住处,不能证明被执行人的唯一的一套住房,可以依法执行。  
2、如果确实是唯一的一套住房的,仍可以由法院依法通过评估、拍卖的方式,依法处分该房屋,所得款在执行限额内作为执行款交给申请人,余款扣除执行费用和评估、拍卖、公告等费用后,仍归被执行人所有。
2019-02-27 20:36:53
综合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4577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要看是否是唯一住房,如果不是唯一住房,那么自然是可以对多余出来的房屋进行强制执行的。如果是债务人的唯一住房,那就需要考虑了,并且很可能法院不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唯一住房能否被强制执行?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以上法律规定的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此种“必需”就应当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为了公平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应当允许对该房屋进行相应的执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7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据此精神,被执行人的财产只有唯一一处的房屋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小换大、以差换好、以远换近,但不能从有到无”的方式,把被执行人的大房子、好房子、商品房等能够执行的房产,进行执行,执行后剩余的钱款能够保证被执行人的基本住房要求就可以。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院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6个月的宽限期。该6个月的宽限期对当事人需求临时住房提供了法律保障。因此,在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对于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能否进行拍卖、变卖予以执行,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根据具体案件具体分析,而后进行处理。
2019-02-27 20:42:47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8718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可以凭法院的判、裁决文书,执行裁定书到房产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过户),法院也可以给房产登记管理机关发协助执行函,将房产过户到申请人的名下.  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更物权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四百九十一条经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
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  第四百九十二条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拍卖或者变卖的,经申请执行人同意,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项财产作价后交付申请执行人抵偿债务,或者交付申请执行人管理;申请执行人拒绝接收或者管理的,退回被执行人。
  第四百九十三条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  第五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林权证、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车船执照等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办理。
2019-02-27 20:52:43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0063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办理住房过户需要需要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一起和买家到场签字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无法到场,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指定中介为代理人代替签字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2019-02-27 21:00:37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原告和被告不到庭,法院将如何处理?
原告和被告不到庭,法院将如何处理?
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原告
人浏览
办理住房过户需要需要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一起和买家到场签字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无法到场,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指定中介为代理人代替签字办理住房过户手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原告撤诉后被告还可以提起反诉吗
原告撤诉后被告还可以提起反诉吗
我国诉讼法并没有原告撤诉后被告还能否提起反诉的规定。反诉在实体上有独立的诉讼请求不可非议,在程序上不独立,反诉在程序上是
诉讼
人浏览
追加原告未到庭按撤诉处理?
追加原告未到庭按撤诉处理?
[案情]原审原告黄某与胡某(原审追加的原告)系夫妻关系,胡某与原审被告谭某系表叔侄关系,赣2号车车主系萍乡市某汽车服务公司。原审被告谭某与萍乡市某汽车服务公司签
民事诉讼法案例
人浏览
离婚诉讼中,原告自认有很多第三者,法院判决准予原告、被告离婚
离婚诉讼中,原告自认有很多第三者,法院判决准予原告、被告离婚
案件简述:被告提出原告有第三者,原告自认,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原告有婚外情这一事实,故应认定原告与被告感情确已破裂。被告明知原告有第三者的情况下,掩耳盗铃认为夫妻感
婚姻法案例
人浏览
不动产以过户为物权转移唯一标准,如果其中签过买卖协议,买卖协议合同本身是有效的,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表面上看产权仍属于甲某,甲某过世时房参还得再次是否属于甲某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院起诉离婚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法院起诉离婚原告可以不出庭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起诉离婚原告一般情况下必须要出庭,但是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除外,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
离婚
人浏览
办理住房过户需要需要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一起和买家到场签字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无法到场,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指定中介为代理人代替签字办理住房过户手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被告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现提出了上诉,一审的判决效力就自动中止。如果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从下达判决之日起,一审法院的判决效力恢复,被告须按判决执行,否则,原告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申请执行不需要交纳费用。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还需要支付,你可以依法索赔。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民事谅解书怎么写
民事谅解书怎么写
民事没有谅解书,只有刑事纠纷才会有谅解书。民事纠纷中双方可以调解。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民事调解
人浏览
打架不接受调解拘留吗
打架不接受调解拘留吗
打架不接受调解不一定会拘留。也有可能仅仅处罚款。法律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民事调解
人浏览
治安调解的适用范围
治安调解的适用范围
治安调解的适用范围包括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情节较轻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若是经过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民事调解
人浏览
司法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司法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司法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为有效。调解是指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制作调解书的活动。法律规定,调解书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
民事调解
人浏览
起诉了怎么私下调解
起诉了怎么私下调解
起诉了私下调解的方式是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若是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以此调解书起
民事调解
人浏览
调解书如果签字了他不给钱怎么办
调解书如果签字了他不给钱怎么办
调解书如果签字了对方不给钱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民事调解
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