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是口头承诺没有字据。但是他们都没赡养老人。我可以要求我大妹妹赔偿我的损失吗?

更新时间:2019-05-14 06:42:04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家有四个兄弟姐妹。我是大哥,有一个弟弟,还有两个妹妹。????15年前我的大妹妹用我们家房产证贷款10万元做生意。(房子是我爸爸的名字.当时房子是我和我弟弟住的,我两个妹妹嫁出去了,在老公家住的)12年前因为贷款没还上,房子被收回,查封。我和弟弟只能出来租房住至今。共花费租金10万元!????请问我和弟弟可以要求我大妹妹承担我和弟弟租房的租金吗?(当时我大妹妹承诺负担房租,但是是口头承诺没有字据。)12年来负担过任何租金。以前她没钱,我们也没找她要,现在她以前了也没给过我和弟弟任何补偿。????今年我大妹妹赔上了贷款房子拿回来了。但是我爸爸.妈妈都死了。也没留下遗嘱说房子归谁!????现在弟弟妹妹要求平分房子。但是他们都没赡养老人。生活费不提(弟弟和妹妹们从来没给过,这个我愿意自己承担!)但是老人看病和安葬共花费5万元,都是我出的。我可以要求弟弟妹妹分担吗?????现在因为房子被查封的这几年一直是关着的,没人住所以都倒了。我和弟弟妹妹可以要求我大妹妹赔偿房子倒塌的损失吗?????以前房子的维修和建盖我花了2万元!我可以要求我大妹妹赔偿我的损失吗?但是是口头承诺没有字据。但是他们都没赡养老人。我可以要求我大妹妹赔偿我的损失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7340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关于房产遗嘱,有几种继承方式,《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
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2019-05-14 06:21:27
继承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0788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p2p借贷名字,房产抵押标是借款人以一定的抵押物(房产)作为担保物在P2P发布的借款标,抵押物经过专业评估后并在相关部门(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人必须在约定期限内如数归还借款,否则出借人有权处理抵押物,用以偿还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其他费用,抵押物包括有:房产、土地等,P2P对借贷方提供连带担保责任的业务品种。
2019-05-14 06:24:13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0027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您好!父亲可以自由处分属于他的那部分财产,您们无权干涉。但是,您的父亲没有权利任意处分您们母亲的遗产。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说6年前老人将拆迁款赠与二儿子,由于您母亲还健在,他们可以自由处分属于他们的财产,因此并无不妥,您们不能再对该拆迁款主张权利。
现在的关键主要在于您母亲去世后的遗产问题。您母亲去世后,她的遗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1/2,这一部分由您的父亲和其余的2儿3女平均分配,您提及您父亲将所有的财产单独处分,这是不允许的。
但是,您们也无权要求平分属于父亲的存款份额,因为财产是属于他的。
2019-05-14 06:40:28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5646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1、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共同还贷。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的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的,偿还贷款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不予分割。
2019-05-14 06:42:04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子女赡养老人协议书手签生效吗
子女赡养老人协议书手签生效吗
子女赡养老人协议书手签生效。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协议书还需要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纠纷
人浏览
不赡养涉及的情况较多,例如,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父母可以直接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也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赡养老人费用包括哪些
赡养老人费用包括哪些
老人的赡养费包括基本的生活费、医药费以及可能出现的租房费用、辅助器械费用等等。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是由法院判决的话,一般会
婚姻家庭
次播放
你好,不动产以登记来确实所有权。按农村风俗,父母子女分家一般自由商定确认,可书面可口头,且都会有亲戚长辈到场见证。但农村房屋的登记是历史遗留问题,经常存在登记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老人可以立遗嘱丧葬费不给儿子吗
老人可以立遗嘱丧葬费不给儿子吗
老人不可以立遗嘱丧葬费不给儿子,因为丧葬费不属于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不能立遗嘱,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
婚姻家庭
人浏览
遗赠扶养协议是合同吗
遗赠扶养协议是合同吗
遗赠扶养协议是合同,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
继承
人浏览
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法律规定来看,子女对自己的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包括生活上的照料、经济上的供养、经济上的慰藉。现实生活中很多子女以为只要给老人钱,让老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赔偿双倍工资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赔偿双倍工资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赔偿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证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
劳动纠纷
人浏览
没有工作不是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依据,您母亲可以主张赡养权利。关于房子的情况比较复杂,不知道您姥爷除了您的母亲还有没有其他的子女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即使父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 儿子也应赡养
即使父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 儿子也应赡养
河南省汤阴县的刘老汉年轻时因与妻子不和,与妻子长期分居,在儿子刘东年幼时,未尽抚养义务,不闻不问,全靠刘东的母亲一个人几十年一手拉拔长大。这么多年过去了,刘老汉
赡养义务
人浏览
如何认定尽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形?根据《继承法若干意见》第30条规定:“对被继承人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孙子是否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孙子是否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父母都是由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当子女死亡或无赡养能力时,我国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
赡养义务
人浏览
你好,1、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下,银行可以起诉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和担保人(如果有担保人的情况下);2、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在遗产继承的份额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担保人在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老人去世纠纷顿起 口头遗嘱赠款保姆而儿女不认帐
老人去世纠纷顿起 口头遗嘱赠款保姆而儿女不认帐
11个春夏秋冬,4000个日日夜夜在这漫长的岁月中,来自安徽的保姆周玉香,一直勤勤恳恳照顾瘫痪在床的老人周家夫妇。为了报答服侍之恩,丈夫去世前以口头遗嘱方式承诺
继承案例
人浏览
关于口头遗嘱
关于口头遗嘱
关于口头遗嘱什么是口头遗嘱?如何订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
人浏览
您好!父亲可以自由处分属于他的那部分财产,您们无权干涉。但是,您的父亲没有权利任意处分您们母亲的遗产。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说6年前老人将拆迁款赠与二儿子,由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
就口头遗嘱的形式个人认为是有效的,对其内容是否剥夺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份额,或者处分了他人的财产,如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同财产。如果遗嘱被认定
口头遗嘱
人浏览
你好: 一、赡养老人,是法定的义务。是每儿女必须应尽的义务,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 二、你现在遇到了什么困难?想要达到什么目的? 三、建议你沟通协商,实在不行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