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农村没有兄弟的话会被人欺负的,所以我不想爸妈被人看不起,我应该有权力继承我在农村的土地和1切权利吧?

更新时间:2019-01-01 09:18:52人浏览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湖南新田农村人,我爸妈就我和妹两个女儿,我们两姐妹都嫁了,妹的户口已经落到男方家去了,优于我是大女儿又没嫁到村上,因为在农村没有兄弟的话会被人欺负的,所以我不想爸妈被人看不起,我的户口就1直没动,我想我的户口不动我永远都和爸妈1个户口,我应该有权力继承我在农村的土地和1切权利吧?现在我爸妈和我1起在外面打工,家里的人就开始想占我家的土地了,我该怎么维权,我有权力去管吗?谢谢您了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2772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宅基地作为一项特殊的资源,是农民个体经济的表现,而不是个人所有,所以无法作为财产继承。  
一、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外部关系来看,其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是特殊的财产,不应作为遗产继承  在大陆法系物权体系上,宅基地使用权归属用益物权。一般而言,用益物权具有财产的性质,应允许流转、继承。但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是一项“特殊的财产”,其特殊性表现为:  第一,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农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交纳数量极少的税费外,无需交纳其他费用,原则上是无偿取得。  第二,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依附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一经设定即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性,禁止流转。  第三,宅基地使用权在功能上具有福利性。宅基地使用权为保障农民“居者有其房”而设立,具有社会保障职能。  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性决定了它是一项不适于继承的“特殊财产”:基于取得上的无偿性,如允许其继承,将使继承人无端受益,有违公平理念;人身依附性决定了它必须因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消灭而消灭,不产生在不同主体之间的流转(继承)问题;而福利性质决定了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因此,土地管理法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二、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内部关系来看,属于家庭共同共有,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共同共有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因共同关系的产生而产生,因共同关系的消灭而消灭。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各共有人之间不产生份额问题,对共有财产的全部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根据学者通说,我国目前主要在以下场合成立共同共有:  一是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夫妻之间的共同共有;  二是因家庭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家庭共有;  三是因遗产未分割而产生的继承人之间的共同共有。  宅基地使用权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与家庭关系密切相连。按照共同共有的法理,家庭成员对宅基地使用权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家庭成员之间不产生份额的问题。在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只要家庭关系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的共同共有关系就存在。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没有导致家庭关系的消亡,也就不会产生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其个人财产;“被继承人”死亡后,家庭关系仍然存在,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分割,仍然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而非“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既然宅基地使用权并非个人财产,自然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当然,本文所论证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是仅就一般情况而言。在特殊的情况下,如由于“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建造房屋的继承将导致对宅基地的继承。
2019-01-01 09:01:05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7599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
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2019-01-01 09:08:50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2771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一,农村的集体土地是承包责任制的,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在承包期限内,当事人死亡的,家人可以代为耕种(使用),但是不能继承。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对其依法承包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一定处分的权利。2002年8月29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使之趋于完善并增强可操作性。  1,承包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2,农村土地的范围:农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3,家庭承包经营:  
(1)发包方权利:发包的权利、监督的权力、处理的权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发包方的义务:维护承包方的土地经营权、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服务、组织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3)承包方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承包经营的流转、承包地被征用、占有时依法获得补偿的权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4)承包方的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019-01-01 09:18:52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女儿出嫁后娘家的土地有权继承吗
女儿出嫁后娘家的土地有权继承吗
出嫁女对娘家宅基地是否享有继承权要分情况而定,如果出嫁女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获得被继承房屋的
房产纠纷
次播放
你好,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一)配偶(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四)兄弟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条件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条件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的主体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即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若不符合
继承
次播放
一,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的地上筑物属于个人所有,继承人可以就地上建筑物行使继承权。财产的继承,一般来说,有立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未立遗嘱的,按法定继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承包未成年人有权利继承吗
土地承包未成年人有权利继承吗
土地承包权作为一种可以进行继承的权利,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均可以进行继承。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土地承包未成年人有权利继承吗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
土地承包经营权
人浏览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或者篡改、销毁遗嘱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是否可继承
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是否可继承
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
继承
人浏览
耕地不可以继承,但可以有活着的人继续耕种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土地所有权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所有权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所有权不能继承。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
继承
人浏览
一,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的地上筑物属于个人所有,继承人可以就地上建筑物行使继承权。财产的继承,一般来说,有立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未立遗嘱的,按法定继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屋继承权有诉讼时效吗
房屋继承权有诉讼时效吗
房屋继承权有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应当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
婚姻家庭
人浏览
你好,这个一般都是有权的
全部7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虐待、打骂父母的人,父母死后还有继承权吗?
虐待、打骂父母的人,父母死后还有继承权吗?
案例:我姐姐有个独生儿子,结婚后很不孝敬老人,两口子经常呵斥打骂我姐姐,有时还不给饭吃,往外撵我姐姐。我姐姐实在忍受不了儿子儿媳的虐待,只好到我家来住,不久就患
财产继承权
人浏览
土地承包收益可以继承,林地承包权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有权继承奶奶的遗产吗?
我有权继承奶奶的遗产吗?
父亲比奶奶去世的早,如今奶奶也去世了。她留下的遗产,叔叔已经完全据为己有。我是否和叔叔有同等的权利去继承奶奶的遗产?日前,小赵作为已故老人的孙子,给百姓热线打来
继承动态
人浏览
弟弟的遗产,哥哥能继承?
弟弟的遗产,哥哥能继承?
案例简介:张某某系张某的哥哥,虽然两人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但张某某和张某感情很好,哥哥张某某也一直对弟弟百般照顾直到弟弟结婚生子。2009年初,张某在一起车祸中
继承动态
人浏览
你好,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出嫁的女儿有继承权吗
出嫁的女儿有继承权吗
出嫁的女儿有继承权,财产继承权第一顺序平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
继承
人浏览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继承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是需要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