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人是否应当协助承包人办理手续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承包出去,并且要求土地使用权人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建房手续?

更新时间:2019-02-11 13:23:10人浏览
问题描述:
土地使用权人是否应当协助承包人办理手续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承包出去,承包人在土地上改建了危房并新建了房屋,使用权人当初未表示异议,承包合同到期后,土地使用权人责令承包人拆除房屋,请问,承包人是否可以向土地使用权人主张维护房屋费用补偿,并且要求土地使用权人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建房手续?土地使用权人是否应当协助承包人办理手续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承包出去,并且要求土地使用权人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建房手续?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6338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由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受到限制,出卖房屋也就受到限制。根据规定,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应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
只有房屋买卖的双方均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另有规定,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签订的房屋或者宅基地的买卖合同无效,不支持城镇居民要求在农村购买宅基地或者房屋的诉讼请求。
但在对于1999年《土地管理法》修订之前订立并已履行完毕的合同而言,如符合当时的国家政策及有关法律规定的,不应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认定其无效。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包括农民自有房屋即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集体土地上作为商品房出售的小产权房买卖等。
2019-02-11 12:56:29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0940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只是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对土地没有所有权。而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显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
  我国法律规定只有林地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人死亡时,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一般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
承包人死亡后发包单位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  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其中对于该条款的释义中规定,对因承包人死亡,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其承包地不允许继承,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严格用于解决人地矛盾。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2019-02-11 12:58:16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0495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怎么办建房手续?
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写一份宅基地申请,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申请,填写宅基地使用许可,村委会(居委会)批准后到乡镇土管部门申报,乡镇土管部门批准后报县(市)土管部门审批。
县(市)土管部门受理后看是否符合建设规划要求;审批符合要求后盖章批准,发给宅基地使用许可证(宅基地使用呈批表),土地审批结束。
2019-02-11 13:23:10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3141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过这项使用权是从权分离出来的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允许使用权人(公房承租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所获收入扣除应缴税费后归使用权人。
公房使用权能否作为遗产继承,目前对公房使用权能否继承问题主要有三种观点:
1、是依据继承法,继承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权利和义务)依法转移给继承人,而公房非死者的财产故不能继承;
2、是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原租赁关系消灭,再与何人建立租赁关系是房产公司(产权部门)基于其房屋权实现权权能的活动,他人无权干涉;
3、是公房使用权作为附着相应价值的财产权,可以继承,第三种观点虽缺失传统的物权法理论根据,却有立足于公房使用权历史与现实,有利于维护现存权利体系的优点。
2019-02-11 13:17:3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土地经营权可以抵押,土地承包权不可以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转让
房产纠纷
人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给个人
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给个人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1、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能转让给个人。2、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
房产纠纷
人浏览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注意事项1、必要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私人宅基地的土地使用年限
私人宅基地的土地使用年限
集体土地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没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因为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农民是集体中的一员,集体为了保证每一位农民都有居住的
房产纠纷
次播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凡改变土地用途、容积率的,应按规定补交不同用途和容积率的土地差价。全产权单位房二次交易时只需由卖方补交2%的土地出让金,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为什么要确权
土地为什么要确权
第一、土地确权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第二、土地确权之后,农民可以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第三、土地确权有利于明确土地承
房产纠纷
次播放
土地征收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未依法经过省级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征收,此征收为非法征收,现实中大量存在。对于此类征收,村民可以拒绝交地、拒绝配合,还可联名控告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例如,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使用权登记
土地使用权登记
(一)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规则》、《吉林省土地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二)办事程序申请---受理(政务公开大厅
土地权属登记
人浏览
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在,就不发生继承的问题,而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所谓承包土地“生不添,死不去”。若承包人死亡,作为承包经营的家庭消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登记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登记
l、申请时限:全部支付土地出让金后的三十日内提出申请;成片开发用地采取一次出让、分期付款、分期提供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当在每期付款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2、申
其他
人浏览
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证的区别:土地使用证是登记土地使用权利信息的,房产证是登记房屋信息的证件,二者在法律上没有必然的联系。土地使用证在国土局进行办理,房产证在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出让合同是国家以土地所有人身份将建设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取得使用权的方式之一。转让
土地转让
人浏览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只是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对土地没有所有权。而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显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取得土地使用证
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取得土地使用证
土地转让双方经洽谈一致后,即可签订土地转让合同,由于土地管理必须在政府主管部门严格控制下操作,因此从签订转让合同到领取土地使用证必须经过下列程序:1、向市土地局
土地使用权
人浏览
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
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如何使土地使用权转让合法和有效,涉及到土地使用权性质、用途及土地出让合同包括附属所记
土地使用权
人浏览
可以转让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特别要件: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有多少年
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有多少年
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依据土地使用性质的不同其使用权年限也是不一样的。如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
房产纠纷
人浏览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