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额共有土地,一方份额被法院查封,另一份额合法转让,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可

更新时间:2019-01-26 14:28:27人浏览
问题描述:
按份额共有土地,一方份额被法院查封,另一份额合法转让,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可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7690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土地征收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未依法经过省级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征收,此征收为非法征收,现实中大量存在。对于此类征收,村民可以拒绝交地、拒绝配合,还可联名控告;当然如果认为征收部门制订的补偿标准高的话,也可以接受。
另一类是:依法经过省级以上政府审批的征收。村民遇上这类征收,可以对省级政府的审批文件提起复议和诉讼;也可以就县级政府的组织实施征地行为提起复议和诉讼;对于补偿标准偏的,可以申请省级以上政府行政裁决。
2019-01-26 14:02:06
综合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9660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采取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四)土地用途;
(五)使用期限;
(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019-01-26 14:06:34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4403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合法的民间借贷受法律保护,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你不按借贷合同约定按时归还借款本息,对方有权申请法院查封你的资产,以确保债权实现。
你当前只能及时归还本和息,或是与对方协商,撤销查封。
2019-01-26 14:28:27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4512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最新消息2013,  2013年7月22日,国土部召开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最新进展及有关情况汇报会议,会议透露,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下一步还将着手研究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各项准备工作。  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已近尾声,相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更深入、复杂。  在国土部农村土地的工作计划中,确权登记将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核心前提之一,特别是对于酝酿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地区而言。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临近尾声,则是一个重要进展。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涵盖范围最深入落到‘村’一级,而目前进行的农地使用权登记将具体到农民个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的主体为集体土地,而使用权登记主体则包括农民的耕地、宅基地以及其它建设用地等。因此,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仅到村一级即可,而使用权登记则要深入到农民个人,且土地种类更多更复杂。  在内部会议上布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要求国土部进一步加大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力度。要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发证成果,明确作为农村土地管理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基础和支撑,充分发挥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作用。特别是开展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地区,必须首先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管理  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可依法转让(包括采用出让,转让和出租等形式),并对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规定了限制条件。但至今,国务院对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办法尚未作出具体规定。即使是2002年颁布的《中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也是一样,规定过于笼统,有关内容和程序不够具体明确。缺乏可操作性,一旦在流转中出现纠纷,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充分保护。  如果不推行农业规模化经营,将导致很多严重后果:
(1)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甚至处于停滞状态。由于落后的经营模式造成生产成本急剧上升,而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比较收益下降。据统计,按可比价格计算,中国农村人均净收入从1995年起至今就处于停止不前的发展状态,而城镇居民的人均收入则每年以相当块的速度在增长,中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
0.45。这不仅导致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贫富差距拉大,而且可能影响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2)导致农民抛荒严重,土地资源的极大浪漫。由于依靠种地收益太低,很多农民就抛弃自己承包的土地,纷纷进城务工,但他们还得向集体组织交纳税金,这又导致加重农民负担,同时也给城市的就业、教育、交通等带来巨大的压力。
2019-01-26 14:24:07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房产份额转让协议书
房产份额转让协议书
许多人会想为什么会有房地产转让协议书的出现,其有可能是房屋是共同所有人共同所有或者按份共有,后某一共同人想独有这房屋,或是房屋事先是归属于某一人,后想要将房屋份
房产转让合同
人浏览
你好,这个一般可以沟通解决
全部7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共有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土地共有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就是土地使用权转让,那么土地共有使用权可以转让吗?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是什么?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
土地共有
人浏览
一、单独的国有土地证是不能办理出房产证的,办理房产证是需要五证齐全,且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才可以办理的。二、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合伙人死亡后其财产份额是怎样继承的
合伙人死亡后其财产份额是怎样继承的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
其他
人浏览
养子女除可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的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给个人
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给个人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1、公司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工业)能转让给个人。2、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能转
其他
人浏览
公房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从公房使用权的产生来源来看,公房使用权是公房租赁制度的产物,实际上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租赁权(对使用人来说是承租权),但是这种公房租赁权与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土地所有权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所有权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所有权不能继承。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
其他
人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八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采取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夫妻共有房屋一方出卖有效吗
夫妻共有房屋一方出卖有效吗
夫妻共有房屋一方出卖有效,但是要满足下条件:1、第三人是善意购买;2、支付合理对价;3、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夫妻共同财
其他
人浏览
遗嘱的变更和撤销:遗嘱人在设立遗嘱以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可以依法变更遗嘱的某些具体内容,也可以撤销原立遗嘱的全部内容。遗嘱人变更或者撤销原立遗嘱,一般应当用原立遗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协议赠予的房产可以收回吗
离婚协议赠予的房产可以收回吗
离婚协议书中处分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无需分割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一方将自己的个人财产赠与给对方的,在赠与的房本未变
婚姻家庭
次播放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最新消息2013,2013年7月22日,国土部召开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最新进展及有关情况汇报会议,会议透露,全国农村集体土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继承的房产如何过户
继承的房产如何过户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2、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包括
继承
次播放
房产合同份额怎么定
房产合同份额怎么定
1、共同买房时,一般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购房人有二人以上,开发商提供给给购房人填写的份额协议里面有两条约定:一是明确写
合同纠纷
次播放
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第二顺序继承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共有使用权
土地共有使用权
两个以上的土地使用者依法共同使用同一宗地的权利。土地共有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第一,主体的多主性。一宗地的使用权必定由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共有。第二,客体的整体
土地共有
人浏览
解决产权房的纠纷,最好是通过协商解决的方式来处理。首先,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在此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