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我退还订金怎么办?合同生效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更新时间:2018-12-18 08:54:12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有套房子出售总价70万,买房的人也是我们小区的,  他先给我的10万订金,我也给他写了收条,收条里写的也是也房屋“订”金  合同说三个月后付余款,合同在下面!   我这个人很实在,看他诚心买,就签了!  主要问题是,合同和收条里的订金,都是用这个“订”字  我后查百度,才知道没法律效力,  我已经在别处交了10万定金,交定金时,发现是这个"定"我才有所发觉,  现在很着急,那面也催我交钱呢!!  眼看合同时间就到了,我担心他不买了,要求我退还订金怎么办???  大家帮我出出主意!!一旦他不买了,要求我退订金,我又没钱给他,而且那面也不会给我退钱的,我怎么办?  合同如下: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XX?身份证号:?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XXXX?身份证号: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有座落于XXX?号楼?X?单元?X?楼东户,建筑面积?X?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给乙方,房产证号为XXXXX?。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产成交总价格为人民币?柒拾万元?元整(小写:?700000?元整)。  乙方于?2012年6月?1?日向甲方交付房屋订金?拾?万元整  (小写:?100000?元整)。  乙方于?2012?年9?月?1?日前交付剩余房屋首付款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小写:600000元整),订金可抵顶房款。  三、甲方承诺并保证,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所有权的所有权利人均已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四、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本合同所售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房房屋在交易时没有产权纠纷或影响双方交易的任何法律障碍,有关按揭、抵押、租赁等,甲方均在合同生效前办妥。合同生效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与乙方无关。  五、甲方房屋内的?XXXXXXXXXXX?归乙方所有,甲方不移走  六、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七、甲方于?2012?年?10?月?1?日前将上述房产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交付房产前由该房产发生的水电费、余热费、物业费、有线电视等相关杂费均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乙方后,由该房屋发生的水电费、物业费、余热费、有线电视费等相关杂费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3?份。其中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XXXX?乙方:XXXXX  签约日期:2012年6月1日?签约日期:201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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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定金是我国担保法明确的规定的一种担保方式,不用事先说明,只要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某种义务的,则丧失定金。根据定金的分类可以分为立约定金和违约定金,
一、立约定金,立约定金常常与预约合同并存,是指在合同订立前交付,目的在于保证正式订立合同的定金。合同的订立需要一个过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当事人为订立合同已经作了必要的准备,相互间对于合同的内容已经基本取得了一致,但因为存在一些未定情形,合同一直未能订立,当事人又不愿意许诺成立合同,于是采用立约定金来实现当事人间的相互信任,以求最终成立合同,完成交易,如果是以这种目的订立交付定金的,因承租人最后没由签订租房合同而丧失定金。
二、违约定金实际就是履约定金,即以担保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行动建议:如果双方并没有就定金的目的进行字面上的认定,由于合同尚未订立,所以并不存在违约的可能性,建议承租人与房东之间相互协商,也许可以取回部分的定金。
2018-12-18 08:4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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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
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由此可见,定金与订金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法律后果上都有明显不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对此有充分的理解,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行事。
2018-12-18 08: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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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下列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有些单位借劳动者对有关法律法规不甚清楚的情况,与劳动者签订有生死条款的劳动合同,发生事故后以劳动合同为根据不予赔偿,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违反了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法所不容的。在这里也特别提醒广大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慎重起见,对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要逐一审查,一旦发现有生死条款或类似条款,应及时提出,越早解决问题,便越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8-12-18 08: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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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交了订金,但还没签合同的,可以要求退订金。  订金在法律上属于预付款的性质,如果交付订金以后,实际没有签订合同的,交付订金一方有权要求退还订金。  但是,如果是“定金”的,如是交付定金一方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无权要求退定金。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18-12-18 08: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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