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告知身高168重58公斤穿什么号,不退可以换其它样式衣服吗?退货又不受理1直店家托还骂人很过份骗我型号能穿买了却穿短了拖着不处理
1、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2、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3、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1、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以全部赔偿。
①侵害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造成损害的,既要赔偿现实财产本身的损失,也要赔偿可得利益损失。
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③侵害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限定赔偿原则。主要适用于一些特殊侵权损害:
①国家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误工损失,“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铁路运输企业依照《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每名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万元,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800元。
3、惩罚性赔偿原则。主要适用于侵犯知识产权和产品责任。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
4、衡平原则。即在确定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时,应考虑诸如当事人的经济状态等因素,使赔偿责任的确定更公正、公平。
一、注重饭店的资质和信誉
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可通过网络查询或实地察看,了解饭店的卫生许可证、餐饮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尽可能选择资质完备、经营稳定的饭店吃年夜饭,避免交完订金或定金后商家倒闭、停业或发生矛盾纠纷后出现索赔无门的状况。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前,要货比三家,对多家饭店相同档次的年夜饭质量和价格进行比较,最好选择有一定信誉度的饭店或者熟悉的场所。
二、最好与饭店签书面合同
实践中,由口头约定等简单方式而产生的年夜饭消费纠纷,近年来多有发生。所以消费者应与饭店签订一份书面合同,合同中应写明消费时间、所订桌位、消费价格、就餐环境、饭菜质量、服务质量、有无赠送物品或服务违约责任以及纠纷解决方式等权利义务关系。特别要注意的是,消费者不要被“金玉满堂”、“龙凤呈祥”等菜名所误导,应尽量仔细询问饭菜的材料、规格和价格,最好索要和保存有具体内容的菜单,防止个别饭店偷工减料。
同时,还要对能否自带酒水、有无最低消费、有无额外收费项目等问题进行确定,并在合同中写明。在合同中,双方还应对消费者所交押金是属于“定金”还是“订金”的法律性质进行明确。“定金”具有担保作用,金额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如果消费者违约,定金将全额给饭店,如果饭店违约,则必须依法双倍向消费者返还;而“订金”具有预付款性质,如果消费者或饭店违约,可通过协商方式或参照商业惯例处理。
三、注意保存索赔证据
一些饭店为了吸引消费者,进行虚假广告宣传,也有些饭店以过年忙、人手不够等借口降低服务质量,引发年夜饭消费纠纷。对此,消费者要在消费过程中提高保护自己权益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注意消费细节。要有证据意识,注意保存双方签订的合同;接到消费账单后,要仔细查看,确认无误后再结账,并务必向饭店索要发票。发票是消费者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是消费产生争议时的有力证据。如果饭店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发票,消费者可以拨打消协投诉电话12315举报。
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要注意保留与饭店工作人员的交涉记录,如果方便可对饭菜进行拍照或录下音频、视频等作为证据。在各种证据中,原始的书面证据效力较高,而仅依录音录像证据、证人证言,法院很难单独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