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14 离婚前有过福利房,但离婚后没有房子了。婚后申请经济适用房可以吗?
更新时间:2019-01-03 21:01:22人浏览
问题描述:
浙江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14 离婚前有过福利房,但离婚后没有房子了。婚后申请经济适用房可以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9346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产该情况下如果因为家暴离婚的,家暴一方通常会被认定为存在过错,因此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过错方支付相应的离婚存海赔偿,这中情况下,对于房产分割并不会因为存在家暴而影响过错方的分割。
2019-01-03 20:41:20
咨询我
已帮助7070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2019-01-03 20:49:52
咨询我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1078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可以双方协商。
2、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是对财产的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通过诉讼方式离。
3、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根据你的叙述,只有汽车是夫妻共同财产。
4、房子是你公公的名字,如果你们对该房产没有任何出资的话,离婚时不能分割。
5、存折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归你所有。
6、一岁半的女儿原则上归你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他固定收入的20-30%。
1、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可以双方协商。
2、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是对财产的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通过诉讼方式离。
3、婚后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根据你的叙述,只有汽车是夫妻共同财产。
4、房子是你公公的名字,如果你们对该房产没有任何出资的话,离婚时不能分割。
5、存折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归你所有。
6、一岁半的女儿原则上归你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他固定收入的20-30%。
2019-01-03 20:54:25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9448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在解决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配,归谁的问题后,最重要的就是解决离婚房产的补偿问题了。在解决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对另一方的补偿问题时,就需要分情况来进行说明。
1、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离婚如何分割。
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首先遵照夫妻协议约定,夫妻对经济适用房没有达成约定的,由于无法估计房产的价值,因此也就无法确定补偿的数额。
在此种情况下,对购买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产权时,再行分割。此时,就涉及到房产增值或房产贬值的问题了。为了避免发生难以预料的情况,可以选择申请回购。
对回购取得产权的房产按照市场几个进行分割即可。此时,还有一个比较可行的办法,就是夫妻可以竞价拍卖该经济适用房,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购买的经济适应房已满5年的,离婚如何分割?
同样的,夫妻对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以后,取得该房完全产权。
再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评估该房的价值,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分割此经济适用房。取得产权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房屋价值补偿。
需要强调的是,经济适用房离婚时的分配和购房资格没有任何关系,经济适用房离婚时分割只需要按照法院判决或双方协商确定即可。
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割难点就在认定房产的价值上,按照市价则违背政府的优惠政策;按照原价,对另一方则有失公允。因此,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一直是公众争议的热点,也是司法的难点。
作为普通公众法律已经很难懂,再参和点政策则是难上加难,所以,还是求助律师比较省事省心。
1、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离婚如何分割。
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管理办法》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首先遵照夫妻协议约定,夫妻对经济适用房没有达成约定的,由于无法估计房产的价值,因此也就无法确定补偿的数额。
在此种情况下,对购买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产权时,再行分割。此时,就涉及到房产增值或房产贬值的问题了。为了避免发生难以预料的情况,可以选择申请回购。
对回购取得产权的房产按照市场几个进行分割即可。此时,还有一个比较可行的办法,就是夫妻可以竞价拍卖该经济适用房,由出价高的一方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购买的经济适应房已满5年的,离婚如何分割?
同样的,夫妻对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以后,取得该房完全产权。
再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评估该房的价值,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分割此经济适用房。取得产权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房屋价值补偿。
需要强调的是,经济适用房离婚时的分配和购房资格没有任何关系,经济适用房离婚时分割只需要按照法院判决或双方协商确定即可。
经济适用房离婚怎么分割难点就在认定房产的价值上,按照市价则违背政府的优惠政策;按照原价,对另一方则有失公允。因此,离婚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一直是公众争议的热点,也是司法的难点。
作为普通公众法律已经很难懂,再参和点政策则是难上加难,所以,还是求助律师比较省事省心。
2019-01-03 21:01:22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如果你名下没有房产,经济有一定困难的话,还是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但是如果你曾经申请过经济适用房,几乎不能再申请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婚外情自愿离婚申请程序: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国法律规定了婚外情是在进行离婚判决时,不需要进过法庭调解而可以直接判处双方离婚的情形。因此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因为一方存在婚外情,法院通常会判决双安进行离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经济适用房离婚分配解决经济适用房怎么分配,离婚归谁的问题,首先需要确定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是一方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哪些情况下,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是夫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财产:购买房屋有很多种情形,如果婚前全款购房属于个人财产,你无权予以分割;如婚前首付男方全付,婚后两人付房贷,你有权分割房屋;法院在处理财产时会照顾女方及子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婚前一方贷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迁户口对财产分割没有太大影响。1、夫妻离婚时,原则上来说,应该均分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参看我国《婚姻法》第17条、18条的规定);2、其他财产(如:父母、子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般没有的,你到当地的街道沟通一下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2012青岛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从2011年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门槛将进一步降低,保障性住房将覆盖到更多的人群,未来三年将新建保障性住房3万套,限价商品房3万套。30日下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
经济适用房
人浏览
关于离婚的条件: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