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家庭离婚前有一套福利房现动迁,做共有产权人。将来如果一方反悔有法律效率吗?
更新时间:2019-01-04 20:44:53人浏览
问题描述:
关于离婚家庭离婚前有一套福利房现动迁,双方多有权益,房管部要求家庭内部协调一方放弃权利,才能分房。现在家庭内部协商的结果是请第三方做个见证,女方做个弃权申明,等房子下来共同出资购买,做共有产权人。不知道这样的见证可以做吗,将来如果一方反悔有法律效率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8701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如果没有关于婚姻财产归属的约定,理论上是夫妻婚后所得财产一人一半。至于你主张对方没有履行抚养小孩的义务,如果有证据,法院会在分财产或是小孩的归属方面有一定的考虑。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一般均分。
另外,夫妻实行分别财产制要采取书面形式,没有书面协议的认定为共同财产制,因此双方婚后的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
另外,夫妻实行分别财产制要采取书面形式,没有书面协议的认定为共同财产制,因此双方婚后的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
2019-01-04 20:21:51
咨询我
已帮助5245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职工通过福利分房得到的房屋不是产权房,职工对于福利分房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职工可以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购买福利分房的所有权,只有这样的“公房”是可以继承的。 职工一直未买下福利分房的产权,直到去世他都是承租人而不是所有人。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房的承租权不是公民的合法财产,那么公房也就不可能是“遗产”。既然不是遗产,那么职工在遗嘱中的对福利分房的处分也是无效的。
职工死后这套房屋的承租人并不会因遗嘱而转变为继承人的财产。 那么遗嘱的继承人是否对这套住房没有任何权利了呢?根据婚姻法的立法精神,配偶享有在职工去世后仍然在这套房屋居住的权利。
配偶和子女都可能成为房屋的承租人。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房的承租权不是公民的合法财产,那么公房也就不可能是“遗产”。既然不是遗产,那么职工在遗嘱中的对福利分房的处分也是无效的。
职工死后这套房屋的承租人并不会因遗嘱而转变为继承人的财产。 那么遗嘱的继承人是否对这套住房没有任何权利了呢?根据婚姻法的立法精神,配偶享有在职工去世后仍然在这套房屋居住的权利。
配偶和子女都可能成为房屋的承租人。
2019-01-04 20:25:01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12672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在夫妻之间没有任何约定的情况下,婚前财产属于个人,不因夫妻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婚前买的房产是在夫妻关系成立之前所取得的,一般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由于期房的预售制度的存在以及房屋产权证的取得需要履行一定的手续,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和实际取得房产证之间有一个时间差。如果在这个时间差当中恰好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也即,夫妻一方在婚前先与售房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办出产权证之前又与他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此时应如何认定房屋的权属性质?到底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答案是房屋应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此外,由于期房的预售制度的存在以及房屋产权证的取得需要履行一定的手续,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和实际取得房产证之间有一个时间差。如果在这个时间差当中恰好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也即,夫妻一方在婚前先与售房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在办出产权证之前又与他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此时应如何认定房屋的权属性质?到底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答案是房屋应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019-01-04 20:37:33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0140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2019-01-04 20:44:53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你好,可以的,是有效的。按照协议约定履行。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部分在离婚诉讼中有效吗?
[案情]张某某因为丈夫周某某有外遇而提出和其离婚,双方就是否离婚、夫妻共同财富分割问题,自愿达成了协议,周某某与张某某离婚,夫妻共同财富包括房产、汽车均归女方张
离婚诉讼
人浏览
离婚时婚前财产如何分配:在实践中,婚前财产分割主要有以下情况: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协议书没将共同财产完全写入,离婚后一方要求分割财产纠纷
刘亮与刘梅(均为化名)1998年5月登记结婚,双方于2004年3月在上海市某区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并于当日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的约定
离婚协议书
人浏览
你好!你直接诉讼解决争取你的合法权益,自己出庭效果不明显,最好是委托本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协助指导你收集证据起诉离婚并向法院 争取你的合法权益,可以先夫妻协商,不成
全部7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后家庭共有的财产的分割
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明确了夫妻共有财产的的范围,那么,如何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呢?根据《婚姻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应遵循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有利生产、方便
离婚财产分割
人浏览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协议离婚后悔后可以按如下方式处理:1、当事人对离婚反悔的即又不同意离婚,要求恢复婚姻的,根据规定这种情况法院不受理,要求当事人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解决。因为离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后房产未分割,拆迁后动迁安置房产权归谁?
【案情介绍】黄兰与邱高忠于1986年7月20日登记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于1997年在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办事处永青村捡尸坳村民小组修建了房屋一幢,房
离婚财产分割
人浏览
权证书上的产权人是谁,那么谁就是该房产的合法所有权人。如果通过协议保障,可以采用公证的方法,对实际出资人进行公证,证明该房产的实际出资人是自己,同时对于日后的有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协议离婚是我国法律所允许的,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有离婚的意愿,就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先行自我解决,如果双方不能解决的,则可以再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所以如果不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没有关于婚姻财产归属的约定,理论上是夫妻婚后所得财产一人一半。至于你主张对方没有履行抚养小孩的义务,如果有证据,法院会在分财产或是小孩的归属方面有一定的考虑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可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前者需要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去民政局登记离婚,后者需要一方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判决离婚。男方:陈××,×年×月×日出生,现住址:×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共同诉讼有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两种类型。其中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的共同诉讼,是必要共同诉讼;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同种类的共同诉讼,是普通共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