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钟后被人取走了4000元,我报警后警察不给我立案,说我这是信用卡诈骗案,不够立案标准。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
(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3、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一)诈骗不足4 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4 000元以上不足5 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5 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 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诈骗3 000元且是累犯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 2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诈骗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诈骗2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防范手段一: 千万别告诉任何人密码。 使用银行卡一要有卡或卡号,二要有密码,所以,密码是最关键的因素。 事实上,密码是唯一的,连发卡的银行也不知道, 如果你忘了密码,银行只能让你重置密码,而无法告诉你密码。
防范手段二: 有问题打银行电话,不要打陌生电话。不要轻易相信atm 机或陌生短信上提供的银行咨询电话, 而是应该拨打银行的客服电话(一般是95***,也有银行为银行卡提供了免费的800电话)。
防范手段三:在取款机取钱时,视线不要离开取款机。要记住,你输入了密码而又没有将卡取出的时候是最危险的, 因为一旦你的卡被人掉包,在 atm 机里的那张卡不需要密码也能被人操作。
防范手段四: 一旦提款出现问题,一定站在原地不要动。首先检查一下提款机有没有被人做手脚,如果没有, 立刻拨打该银行的客服电话, 然后在原地等待银行人员来帮你解决问题。
防范手段五: 输入密码时要谨慎,先看看身后有没有人,若身后的人离你太近,要示意他保持距离,同时在输入密码时最好用手部进行遮挡, 以免被别人猜到或设备拍到你的密码。
如果你已经被骗并将钱打入骗子的银行账户中必须立即报警,但由于骗子多是团伙作案,银行卡几乎不会用本人信息注册的,所以只有骗子的银行卡号很难追回损失款项。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