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五年了,房子父母的老房子,但是婚后我们重新在原地又加了二层,没有房产证怎么分?
更新时间:2018-12-06 19:14:07人浏览
问题描述:
结婚五年了,房子父母的老房子,但是婚后我们重新在原地又加了二层,再其他地方又盖了一个,没有房产证怎么分?钱怎么分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2865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买卖不了的,根据我们的物权法,不动产的所有权的转换是以登记为要件的,没有房产证的话,这个房子很可能还没有在房产局登记到你的名下,也就是说现在还不是你的,你自然无法买卖。也不能进行抵押、出租,办理继承、赠与等等。
2018-12-06 18:47:01
咨询我
已帮助9023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2018-12-06 18:55:01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19169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2018-12-06 19:14:07
咨询我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9199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一)》: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2018-12-06 19:03:49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婚后赠与住房,如果房产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也是男方婚后取得个人财产,除非父母有书面约定,注明是赠与你俩,《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婚后卖掉婚前房子,再另外购买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摘要: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在婚后显得不够住,特别是孩子出生后,房子更显得小了,那么此时将婚前买的房子卖掉,用这笔钱购买大一点的房产,再买的房子算作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
人浏览
在分房子的时候,可能会涉及到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婚后卖掉婚前房子再买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摘要: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在婚后显得不够住,特别是孩子出生后,房子更显得小了,那么此时将婚前买的房子卖掉,用这笔钱购买大一点的房产,再买的房子算作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离婚财产分割
人浏览
婚房是不是共同财产,需要看婚房购买性质。1、房子婚前个人出资购买,没有特别约定的,则属于个人财产;2、婚前个人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3、婚后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婚姻法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婚前以男方名字购买的房产,共同还贷的部分为共有财产,可以请求分得一定的份额。2、婚后购买的房产虽然登记在女方名下,但仍属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3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夫妻结婚10年, 房子为婚后购买, 但是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请问男方可以单独
夫妻结婚10年,房子为婚后购买,但是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请问男方可以单独卖房子吗?【客户咨询】夫妻结婚10年,现在在闹离婚,房子为婚后购买,但是房产证上只有
离婚房产
人浏览
离婚财产分割标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婚后旧房拆迁分新房,会变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旧房拆迁分新房,会变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快车【客户咨询】1、结婚前,我一直住在单位分给我的公房里,那是一套不到50平米的小两居。这套两居布局合理住起来很舒服,
夫妻共同财产
人浏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