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我在此工程的投资单位已申请财产保全)比如该申请强制执行谁

更新时间:2018-12-06 15:00:45人浏览
问题描述:
老板欠我机械款不给,我将其告和中标单位一起告上法庭,法庭判决如下:一,被告实际施工老板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我说钱款项xxx元。二,被告中标单位(某公司)应在所欠实际施工老板的工程款内对我劳务费xxx元承担补充支付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xxx元由被告实际施工老板负担。。。二被告均未上诉,判决生效十日已过,被告未付我钱我要申请强制执行,(我在此工程的投资单位已申请财产保全)我找代理律师申请强制执行,律师要收我愿代理费的一般费用,我认为不合理,自己申请行吗,该如何申请,比如该申请强制执行谁,是实际施工老板还是中标单位一起申请?我还需要找律师吗?请指点。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刑事行政法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1235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受当事人授权的约束,委托代理人只能在当事人的授权范围内代理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代为诉讼行为。委托代理人在代理的权限范围内所为的执行行为,视为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委托人授予代理人的权限的范围的不同,可以把委托代理分为一般委托代理人和特别委托代理。一般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只能代理被代理人为一般的诉讼行为,而不能够处分实体权利。
特别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不仅可以为被代理人代为一般诉讼行为,并可以根据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代为变更或者放弃请求、进行执行和解等有关处分实体权益的行为。此外,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1月23日《关于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问题的批复》中确定: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授权委托书中没有写明代理人在执行程序中有代理权及具体的代理事项,则代理人在执行程序中没有代理权,不能代理当事人直接领取或者处分标的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2条第2款规定:“委托代理人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或代为进行执行和解,或代为收取执行款项的,应当委托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因此,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无权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进行执行和解,代收执行款项。
2018-12-06 14:36:33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8296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如果被告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现提出了上诉,一审的判决效力就自动中止。
  如果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从下达判决之日起,一审法院的判决效力恢复,被告须按判决执行,否则,原告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二审法院改判,则一审判决将不再有法律效力。
2018-12-06 14:38:54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5955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从法律的角度作如下分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所以你的情况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2018-12-06 15:00:45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9935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4、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依法收取申请执行费。执行案件在立案受理时,执行法院一律不向申请执行人预收申请执行费。
  
5、执行法院按照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标的额,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的标准,计算出全案的申请执行费数额,并从首期已经执行的款项中收取,收取的申请执行费数额计算入应执行的标的金额中,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一并执行。
2018-12-06 14:58:0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法律文书生效执行前可申请财产保全吗
法律文书生效执行前可申请财产保全吗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
诉讼
人浏览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1)申请执行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破产后的债务由谁来偿还
公司破产后的债务由谁来偿还
公司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资产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只承担有限赔偿,所
公司企业
次播放
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能否追偿
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能否追偿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合同双方有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则需支付双倍利息;如果没有约定的,则无需双倍支付。但是,如果是经过法院
合同纠纷
人浏览
一、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执行中迟延履行债务利息之计算
执行中迟延履行债务利息之计算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栾金娣本案执行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迟延履行债务利息计算的基数、期间、利率方面产生了争议。(一)迟延履行期间起点的确定有人认为,应以执
执行论文
人浏览
向法院提交诉讼状、诉讼费起诉。你随时可以起诉,建议先要不给在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121、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根据法律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执行
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执行
[案情]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垦利县支行。被告:某公司。原告中国农业银行垦利县支行与被告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以下协议:被告某公司欠
执行论文
人浏览
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赔偿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不按判决规定支付赔偿款的,另一方可以向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债权转让后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债权转让后能否申请强制执行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仍然不履行的,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之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
债权债务
人浏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破产清算债务处理方式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债务处理方式怎样的
公司经营上面出现困难时,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其债务处理方式会选择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会组建清算组入驻公司,
公司清算
次播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诉前财产保全要提供担保吗
诉前财产保全要提供担保吗
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当事人不提供的,裁定驳回申请。另外,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
合同纠纷
次播放
判决申请强制执行期限
判决申请强制执行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刑事辩护
人浏览
从履行期限届满后第二天开始起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判决后不执行有失效期吗
判决后不执行有失效期吗
刑事判决在发生法律效力后必须执行,没有失效期。1、宣告无罪: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
刑事辩护
次播放
可以将债务直接交到法院。如果你不履行,一般是冻结你的账户查封的财产,然后依法执行。如果借款让别人拿去使用,你可以去法院起诉使用人
全部6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