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款为贷款公司负责人(乙)和贷款公司负责人(乙)假设贷款公司负责人已经把其所有财产分配给其亲人
更新时间:2018-12-06 10:53:05人浏览
问题描述:
2011年7月,经朋友(甲)介绍我借款10万元给贷款公司的负责人(乙),当时借条写的是欠我107500元钱,利息到2011年12月,担保人为我朋友(甲),落款为贷款公司负责人(乙)。由于我不急着用钱,所以钱一直在那儿放着,我们之间有电话联系,三方约定按每月1500元利息算,什么时候用钱提前打招呼,也未换过借条。2012年8月我用钱找我的朋友(甲)和贷款公司负责人(乙),结果我朋友(甲)说他自己欠贷款公司的钱,贷款公司说让我朋友(甲)的欠款抵我的欠款,他愿意接受欠款转移但是他没有钱还我,需要等他有钱了。找贷款公司结果其负责人(乙)不接电话,也找不到乙本人。我想请教一下:(1)如果我起诉乙,我们之间的债务关系受不受法律保护;(2)假设贷款公司负责人已经把其所有财产分配给其亲人,比如房子的房产证写其亲戚的名字,所有存款在其亲戚的名下,我还可以通过什么手段来维护我的权益;(3)如果起诉,我朋友甲需要承担什么责任。非常感谢的帮助,祝您和家人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已帮助19247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借条后增加利息如果担保人同意,担保人对增加的利息不承担担保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2018-12-06 10:26:27
咨询我
1、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约定明确承担担保责任;
2、明确了保证范围;
3、这里强调了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主要是与一般保证相区别。连带担保责任担保力度要强于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担保区别: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有履行先后顺序,起补作用);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没有先后顺序,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9666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1、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约定明确承担担保责任;
2、明确了保证范围;
3、这里强调了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主要是与一般保证相区别。连带担保责任担保力度要强于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担保区别: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有履行先后顺序,起补作用);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没有先后顺序,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2018-12-06 10:32:09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5302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欠款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区别在于:前者因为之前的借款未还,而与出借人达成一个确认欠款,并确认还款时间的合同;后者则是借款人为了借款而与出借人签订的合同,主要是确认借款金额,借款时间,承担的利息和还款的时间等内容。换句话说就是,前者是已发生借款的事实,而借款人没有按时还款而另外与出借人达成的还款合同;后者是尚未借出钱款,为了借出钱款而与出借人达成的合同。
2018-12-06 10:43:11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8655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民间借款,超过银行同期利息的4倍的利息不予支持,但不会被处罚;起诉的胜算较高,诉讼费由原告垫付,一般由败诉方最终承担;如果找不到借款人,向其居住地或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公告送达法律文书;借款人将财产转移到别人名下,你需承担证明责任,非法定原因的转移可申请法院撤销;借款人名下没有财产或不抵债,不影响起诉结果,但影响判决的执行。借款人没有偿债能力只能中止执行,待其有偿债能力是再申请执行。
2018-12-06 10:53:0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1、投资(融资)担保公司不能进行民间借贷经营活动。2、投资(融资)担保公司是经国家批准的,从事特定投融资担保业务的公司。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业务。《融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乙方公司的法人是没有责任的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关于借款合同中的担保问题:我国《担保法》第六条规定了: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然后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公司法人代表与公司之间的往来借款是关联方交易。2、关联方包括:(一)该企业的母公司。(二)该企业的子公司。(三)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四)对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约定明确承担担保责任;2、明确了保证范围;3、这里强调了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主要是与一般保证相区别。连带担保责任担保力度要强于一般保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2013年12月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对货币(现金)出资比例没有规定。可见,在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已经没有货币出资比例的限制,可以使用货币出资,也可以不使用货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就股东会转让协议这个问题,它属于《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确立的股权自由转让制度,实际是现代公司制度魅力之一,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股权转让成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可以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借款
公司可以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借款因国家近来银根紧缩,公司流动资金比较紧张,银行不给贷款,只能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借款,因此民间借贷大量出现,很多人非常关系民间借贷的效力
其他公司知识
人浏览
按法律规定,如果公司申请倒闭破产,债务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合并债权人有那些权利,公司合并中会产生公司财产与债务的转移,对债权人影响巨大。公司合并债权人通常享有以下权利:(一)知情权。在公司合并即债务人变更的过程中,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