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他们没有离婚,他现在把财产全部过于前妻的孩子,请问外面的这个孩子有权利分割财产吗?

更新时间:2018-12-05 20:21:50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有个朋友他们没有离婚,而男人在外面有一个1岁多的小孩,他现在把财产全部过于前妻的孩子,请问外面的这个孩子有权利分割财产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8034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离婚,孩子判定: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2018-12-05 20:06:32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5041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你好,婚前一方房产婚后拆迁安置 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拆迁条例产权调换的规定,取得的安置房产权,是对婚前房产的补偿,或者说是前一物权的权利延伸,安置房是原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的转换形式。
 但是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补偿,但补偿的房产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对超出的面积如何认定的问题。应注意的,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产,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承租人的房产和补偿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此时要区分是等值还是增值,如果有增值的,要区分增值的具体情况,如果是使用夫妻共有财产使之增值,那么对该增值部分就应该按共有处理。   综上,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安置,补偿安置房在等值范围内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
对以夫妻共有财产购买的超过原等值的部分,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所谓等值,应作扩大理解,可以理解为包括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增值部分,因为该增值部分与另一方没有关系,根据物权延伸规则,应当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我们应当明确,等值,等的是离婚该房产的价值,包括该房产的自然增值,而不是结婚时的价值。
2018-12-05 20:13:09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3100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018-12-05 20:21:50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9341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在我国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所确定的夫妻财产制中,确立了夫妻共同财产法定制度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制度。根据我国夫妻财产制度的内容,我国夫妻共同财产由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两部分组成。
2018-12-05 20:19:43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后,前妻或前夫不按照离婚协议来分割财产,该怎么办?
离婚后,前妻或前夫不按照离婚协议来分割财产,该怎么办?
(责任编辑:王小丹)
离婚财产分割
人浏览
过户有两种方式,一是赠与过户,第二是买卖过户,如果该房产受让者今后打算转让,建议还是买卖过户,赠与过户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契税和工本费还是要交,赠与还需办理公证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母离婚无权要求分割孩子的财产
父母离婚无权要求分割孩子的财产
未成年子女有没有属于自己的财产?当然有!但这一点往往被做父母的忽视,尤其在离婚的时候。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在离婚案件中,孩子的个人财产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擅自处分
婚姻动态
人浏览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婚外情的女人离婚财产小孩都有权要吗
婚外情的女人离婚财产小孩都有权要吗
婚外情的女人离婚财产小孩都有权要。离婚财产首先应当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分配,法院一
离婚
人浏览
关于债务问题,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婚前财产孩子有继承权吗
婚前财产孩子有继承权吗
婚前财产孩子有继承权,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
婚姻家庭
人浏览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不要财产,可不抚养孩子吗?
离婚不要财产,可不抚养孩子吗?
〔案情)洪涛、杨荞感情不和闹离婚,35岁的他们都准备再婚,带着孩子必然有影响,都想把8岁的洪小涛推给对方。最后,杨荞以放弃财产也不抚养孩子为条件与洪涛达成离婚协
子女抚养费
人浏览
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对其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协议完成后,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依照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原则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权
离婚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权
离婚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权-法律快车解答男方女方是父母媒人介绍认识,期间男方出资供女方读完中专后结婚,没有感情基础(山区小镇,相当于包办婚姻)。夫妻结婚4年,4年
子女抚养权
人浏览
离婚财产分割方法:(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老公有了外遇,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
老公有了外遇,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
老公有了外遇,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法律快车【客户咨询】我结婚已8年,儿子6岁多,05年时老公将名下一套旧房卖得12万,加上老公父母出资20万,共32万元购得
离婚财产分割
人浏览
如果有夫妻共同财产就可以分割,但关于孩子的问题,你可以主张对方不分或少分,但赔偿是没有的,具体情况可以到律师咨询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孩子参加离婚财产分割吗
孩子参加离婚财产分割吗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孩子是不参与财产分割的。但是,为了保护孩子,可以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所照顾。根据《婚
离婚
次播放
离婚后孩子有财产继承权吗
离婚后孩子有财产继承权吗
离婚后孩子有财产继承权,如果父母一方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继承的,孩子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
继承
人浏览
妻子有外遇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妻子有外遇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妻子有外遇离婚的分割财产: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对于起诉离婚,如果一方外遇是属于与他人同居
离婚
人浏览
离婚,孩子判定: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