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老屋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是被村里两个恶霸说那地是他们家老几辈的人的,如走法院程序怎样处理?

更新时间:2018-12-05 13:32:24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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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老屋有土地使用权证,但是被村里两个恶霸说那地是他们家老几辈的人的,建棚霸占,我们找村及镇政府协调处理,都因为恶霸的势力不敢回应。如走法院程序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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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是对房屋的实际利用权力。
使用权买卖从法律角度来说,其实质是变更长期的租赁关系的承租人。由于现在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使用权,双方存在的只是租赁关系,所以如果购买使用权后想再上市交易的话,需先将该房屋按照成本价购买,然后按照已购公房上市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方可上市交易。
公房承租人之间以互补差价的方式互换房屋使用权; 公房承租人有偿转让房屋使用权; 公房承租人以房屋使用权交换住房产权; 公房承租人将其承租的公房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使用。 房屋使用权交易的条件及办理手续:  
(1)持房屋使用权上市交易一方当事人应当是公有住房合法承租人。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
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018-12-05 13: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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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人及使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成为权属争议的当事人,涉及争议双方的利益,情况复杂,政策性强。  土地纠纷的实质是土地权属纠纷,即是指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它包括农地、山地、草原、水域等因所有权、使用权受到侵害而引起的争执。权属纠纷发生的原因很多,主要是由于地界不清、土地权属紊乱、政策和体制的变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等。  具体内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改、合作化时留下来的土地权属未定,地界无明显的标志或土地证上规定得不够明确。  
(二)公社化时期体制调整,新划地界不清或调整不合理,协议书订得不明确。  
(三)因过去无偿占有或平调而变动的土地。  
(四)因历年集体搞水利建设、平整土地造成地界变更,土地原有状况或新队之间归并,原有田界铲除,无原始记载,现在恢复乡村原建制无历史依据可查考的土地。  
(五)因行政区划变更,原社队之间、社队与国有土地之间因插花地互越地界以致地界不清的土地。  
(六)因移民开荒,侵占他队的荒山、荒坡、荒地和原权属不清的公共土地。  
(七)因其他各种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土地瓜葛问题。  
(八)因土地的征用、承包等引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变更而产生的权属争议等。  
(九)乡镇集体企业建设用地,由于过去没有具体规定,需要重新给予核定。  
(十)乡村公共事业或公益事业占有的土地,过去没有给过补偿,群众后来提出要补偿等问题。  
(十一)1950年无偿划拨的荒山、荒坡、荒地等,当时未计算面积,并无规定地界,几经变迁,从而引起地权、地界的争议。  
(十二)有的单位征用土地的证据遗失,无据可查,从而引起的土地争议。  
(十三)农民使用的宅基地,因地界不清,从而引起的土地争议及城镇个人因地界不清引起的土地权属争议。  
(十四)企业与企业之间因土地权属不清引起的土地属争议。
2018-12-05 13: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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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农村土地使用权证怎么过户  
1、首先要确认是当地农村户口,还是已经迁出当地农村成了非农业户口。  如果你是当地农村户口,那么只要你父母和你到当地公证机关通过“赠与”公证。  
2、然后凭赠与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有些农村还未办房产证,那么可以不要求)、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等财产权证书,到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如果你的户籍不在当地农村的,那么现在还不能过户到你的名下,但为了维护你自己的权益,可以让你父母立下遗嘱,并经过公证处公证,你是唯一该房产的继承人,等你尽了最后的孝心后,也可以成为你的全法财产。  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  持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到土地部门办理。
2018-12-05 13: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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