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诉讼离婚不在户籍所在地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1-10-09 15:41:34人浏览
问题描述:
离婚诉讼不在户籍所在地进行。提诉讼离婚不在户籍所在地怎么办
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1473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2021-10-09 15:41:34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户籍所在地怎么填写
户籍所在地怎么填写
户籍所在地一般按照省/直辖市、市、区、街道、社区的顺序填写;如果是农村的,则按省/直辖市、市、县/县级市、镇/乡、村的顺序填写。所填的户籍所在地即当事人出生时父
身份权
人浏览
起诉当事人不在当地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进行起诉。对于被告在外地的住所,首先要了解合同是否与管辖法院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也可以向合同履行法院起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女方有外遇起诉离婚怎么办
女方有外遇起诉离婚怎么办
女方有外遇起诉离婚,男方可以收集女方的外遇证据以及其他存在过错的证据提交至法院,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
离婚
次播放
起诉离婚可以在原告户口所在地,但是有前提条件,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起诉离婚到户口所在地还是常住地
起诉离婚到户口所在地还是常住地
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且起诉离婚的应当准
婚姻家庭
人浏览
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起诉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是在户口所在地还是登记所在地
离婚是在户口所在地还是登记所在地
离婚可以在户口所在地也可以在登记所在地。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
婚姻家庭
次播放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诉讼离婚的程序: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起诉离婚可以在原告户口所在地吗
起诉离婚可以在原告户口所在地吗
起诉离婚可以在原告户口所在地,但是有前提条件,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婚姻家庭
人浏览
准备材料去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起诉离婚必须在对方户籍所在地起诉吗
起诉离婚必须在对方户籍所在地起诉吗
起诉离婚一般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的。但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对方不在
婚姻家庭
人浏览
男方起诉离婚,应到女方户籍地或者女方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起诉离婚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吗
起诉离婚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吗
双方均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且没有证据证明一方离开达一年以上,此时想要离婚一方应当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被告经常住所地基层法院
离婚
人浏览
你好,你好,可以协议或者诉讼离婚,两者区别在于抚养权、财产、债务等如果可以通过协商分配就可以没有争议的协议,如果意见有冲突就可以起诉离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诉讼的必经阶段
离婚诉讼的必经阶段
一、离婚诉讼程序的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
离婚诉讼
人浏览
如何为离婚诉讼作准备
如何为离婚诉讼作准备
如果不能协议离婚,那么就要通过诉讼达到离婚的目的,为了能在离婚诉讼中处于有利地位,在离婚诉讼中一定要做好下列几项准备:1、当出现婚姻麻烦,并产生离婚念头,并决定
离婚诉讼
人浏览
男方要起诉离婚,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应到对方户籍所在地起诉。如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对方经常居住地(一般以是否有居住证为准)起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怎么离婚诉讼
怎么离婚诉讼
诉讼离婚手续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
离婚诉讼
人浏览
离婚在哪进行起诉主要依据以下规则。 (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