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工地上摔了下来,可上午他们没有干活现在腰部和双腿都骨折了,请问这算是工伤吗?
更新时间:2018-11-21 09:01:42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爸在工地上摔了下来,可上午他们没有干活现在腰部和双腿都骨折了,请问这算是工伤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已帮助13949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工作中发生的伤害,是工伤。 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员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 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
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
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 3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期间的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
根据当地标准和实际应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辞职或解除合同的,还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要等伤情稳定后就可以做工伤级别鉴定。
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工伤保险,该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工伤保险,全部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全额赔偿。 3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期间的工资应按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发放。
2018-11-21 08:46:12
咨询我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0357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18-11-21 08:50:57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14398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确定某一事故是否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是否应按无过错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构成工伤事故要件:
1、职工与用人单位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2、职工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
3、职工的损害必须是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
4、事故与职工受到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5、事故不是由于职工自身故意引起的。
二、劳动者是否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
1、是否订立了劳动合同;
2、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可参考以下因素:双方是否有隶属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职工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按约定参加生产和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工资分配,按规定或约定为职工支付劳动报酬;职工一般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工作。
三、职工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
1、首先,工伤事故造成的损害是人身损害;
2、其次,职工是工伤事故所造成的损害的承受者。
四、事故不是由职工故意引起的。 所谓故意,是指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引起一定的伤害后果,而去积极地追求这种后果的发生或者对结果是否发生持放任态度。
1、职工与用人单位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2、职工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
3、职工的损害必须是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
4、事故与职工受到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5、事故不是由于职工自身故意引起的。
二、劳动者是否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
1、是否订立了劳动合同;
2、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可参考以下因素:双方是否有隶属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职工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按约定参加生产和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工资分配,按规定或约定为职工支付劳动报酬;职工一般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工作。
三、职工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
1、首先,工伤事故造成的损害是人身损害;
2、其次,职工是工伤事故所造成的损害的承受者。
四、事故不是由职工故意引起的。 所谓故意,是指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引起一定的伤害后果,而去积极地追求这种后果的发生或者对结果是否发生持放任态度。
2018-11-21 09:01:42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工人在工地干活过程中,非故意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理应由工作单位负责赔偿;如果工人属于故意而为,那么必须要提供证据证明工人因个人原因导致操作失败,但公司方监督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首先确定工伤责任,也就是拿到工伤认定书,然后再去做伤残等级鉴定,以你描述的伤情如果是尺骨、桡骨或肱骨骨折,至少都是九级伤残,存在关节反复发炎的,可能会更高级别!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上班途中摔伤 算不算工伤?
刘先生反映:我昨天早晨上班途中不小心把腿摔伤了,到单位申报工伤时被拒绝,称只有与机动车出事故才能算工伤,请问是否有这样的规定呢?解答:《工伤保险条例》对该种情形
工伤责任认定
人浏览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1.劳务关系,就是动者与雇佣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的是雇佣关系的合同等,雇工在从事雇佣劳动中受伤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确定某一事故是否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是否应按无过错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构成工伤事故要件:1、职工与用人单位必须存在劳动关系;2、职工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3、职工的损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上班首日摔成骨折也算工伤
核心提示:中年妇女崔丽娟应聘到某酒店当洗碗工,没想到上班第一天就不幸摔成“骨盆骨折”,在社保局认定为工伤后,酒店方却以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为由,否认崔丽娟是其员工,
工伤新知
人浏览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1.劳务关系,就是动者与雇佣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的是雇佣关系的合同等,雇工在从事雇佣劳动中受伤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可以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序进行索赔。
全部9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作中发生的伤害,是工伤。具体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员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工伤认定后再做劳动能力鉴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根据工伤鉴定标准(十级标准)(GB/T16180—1996)第十级工伤第14条,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为十级工伤。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