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业主选举的业主委员会合法吗?

更新时间:2021-08-19 10:55:26人浏览
问题描述:
未经业主选举的业主委员会合法吗?
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7004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物业管理条例》关于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规定有五个方面,现逐一加以解读:
一.业主大会的成立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解读:业主大会由业主自行成立,但要接受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具体到,目前要接受区、县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的指导。指导不等于领导,业主要求成立业主大会,应通知区、县小区办,请求他们派人指导,如果他们不指导,则属于区、县小区办不作为,并不影响业主自行成立业主大会。对区、县小区办规定的这方面的工作时限可参照京国土房管物字〔2001〕516号文的规定:“拥有10%以上业权的产权人(代表)书面申请自行组建管委会的,各小区办应在收到书面申请后15日内,作出是否符合组建条件的书面答复。”而一个物业小区是否符合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可参照以下两项规定:京政办发〔2001〕91号文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二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应组建业主委员会;1994年底前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房改售房率超过50%的,应组建业主委员会。”京国土房管物[2002]316号文规定:“对于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的住宅小区,在组建管委会时、凡已入住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符合《关于规范和加强本市物业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1]91号)管委会的条件,应一并选举产生管委会,不再分次选举。对于住宅小区尚未入住、投入使用的部分,管委会应给未入住区域的业主预留产权人代表份额和管委会委员席位。”
二.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解读:成立业主大会,业主首先要确定自己所在的物业管理区域,在可参照京房地物字【1998】308号文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原则上以相对封闭,配套设施、基础设施相对集中,能独立使用为条件,但一个区域内房屋的总建筑面积掌握在20万平方米以下。”
三.业主大会投票权确立规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解读:第一次业主大会投票权由地方政府制定,以后业主大会投票权由业主大会自行约定。的第一次业主大会投票权可参照京房地物字【1997】第485号文:“产权人投票实行住宅房屋每一单元房一票;非住宅房屋每3000平方米一票,不足3000平方米的,每一产权证一票。”和京国土房管物[2002]316号文:“在已确定物业管理区域的,原开发建设单位在住宅尚未售完之前,其住宅所拥有的产权份额超过全部住宅物业20%的、召开产权人(代表)大会时,其投票权及实际投票额按20%的份额计算,超过部分不再予以计算。”的规定加以确定。
四、业主大会的开会要求和表决方式规定:
1.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2.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
3.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4.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6.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解读:业主大会开会要提前15天以上通知全体业主,并告知相关的居委会,业主大会不一定要采用开会形式进行,业主大会作出一般决定,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1/4以上即可通过,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条例没有规定成立业主大会要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也没有要求一定要用“赞成票”的方式通过决议,因此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不是特别难。的业主目前可以参考京房地物字【1998】308号文的规定,通过公告方式选举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采取通过公告方式选举产生的,应依照下列规定:l.筹备组在广告栏、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公告管委会章程
2021-08-19 10:47:26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1098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业委会全体成员选票没超半数成立有效吗
2021-08-19 10:55:2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
只要是物业交付面积超过建筑面积的50%以上,就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向街道办提出申请后,会成立筹备小组,召开业主大
公司企业
人浏览
通过居委会及房产局等上级部门协调或诉讼解决。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村民委员会不指定监护人纠纷怎么处理
村民委员会不指定监护人纠纷怎么处理
村民委员会不指定监护人,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村民委员会向法院起诉,然后由人民法院来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
婚姻家庭
人浏览
为维护小区业主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及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需要,而依法设立这一民间性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居民委员会如何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如何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指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
婚姻家庭
次播放
《物业管理条例》关于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规定有五个方面,现逐一加以解读:一.业主大会的成立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董事会成员的构成及任期
董事会成员的构成及任期
董事会成员的构成:一般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但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公司中是必须有职工
公司企业
次播放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以及业主大会指导规则规定: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认为需要重新选举业委会成员的,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必须牵头组织全体业主或业主代表重新选举新的业委会成员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业主委员会有哪些职责
业主委员会有哪些职责
业主委员会的职责有: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续筹并监督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
房产纠纷
人浏览
1.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2.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利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利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职责和权利如下:1、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决定以及决议;2、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3、与选聘的物
房产纠纷
次播放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小区物业费不交违法吗
小区物业费不交违法吗
在小区物业按照物业合同履行了义务,业主无正当理由不交物业费,是不合法的。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房产纠纷
次播放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什么条件?第一步,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然后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县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未经股东会决议为股东担保有效吗
公司未经股东会决议为股东担保有效吗
公司未经股东会决议为股东担保无效。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对此的
公司企业
次播放
成立业主委员会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成立业主委员会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只要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业主就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1、小区的入住率超过50%的;2、首批物业交付已经满2年,并且入住率为3
房产纠纷
人浏览
你好,需要看你们的委员会召开的规则。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业主委员会可否是合同主体
业主委员会可否是合同主体
业主委员会不是物业服务合同主体,是受托人。业主委员为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当
合同纠纷
人浏览
一、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