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的礼金,我丈夫是他丈夫借的,离婚的话,这笔钱有我的一半吗?我在医院做完手术,第二天我婆婆和我丈夫晕过去了,他不是虐待吗?我可以请求他赔偿精神损失和身体损害费吗?
更新时间:2021-08-17 07:18:58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们结婚的礼金,我丈夫是他丈夫借的,离婚的话,这笔钱有我的一半吗?我在医院做完手术,第二天我婆婆和我丈夫晕过去了,他不是虐待吗?我可以请求他赔偿精神损失和身体损害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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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用彩礼钱买的东西不存在分割的问题。彩礼是男方按习俗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是以双方结婚为条件的,按照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反之,如果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已共同生活的,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关于涉及彩礼的问题,要么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并符合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应予支持的条件的,由女方予以返还;要么因不符合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应予支持的条件的,女方不予以返还。在后一种情况下,女方用彩礼钱买的东西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应归女方所有。
我国司法解释规定,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我国司法解释规定,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1-08-17 06: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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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无过错方有权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等等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等等
2021-08-17 06: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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