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方有结核病史,积极治疗,另一方因家庭生活琐事提出离婚,法院受理吗?谢谢你。
更新时间:2021-08-11 18:09:01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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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方有结核病史,积极治疗,另一方因家庭生活琐事提出离婚,法院受理吗?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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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021-08-11 18: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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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的婚姻生活。即使夫妻一方将债务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但从未用于家庭生活的支出,也可以证明其为个人债务。因为货币是种类物,不是特定物,所以无法证明这张钱用于什么地方,那张钱用于什么地反,所以举证也是有难度的。
实践中主要看借款和婚后生活的关联性及合理性。
实践中主要看借款和婚后生活的关联性及合理性。
2021-08-11 18: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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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只有到男方户籍地起诉离婚,建议你先期委托律师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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