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浙江船厂上班,因工伤致二颗上门牙掉落。我想种二颗门牙厂里有义务承担费用吗?还是需要自己给

更新时间:2018-11-08 10:55:24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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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浙江船厂上班,因工伤致二颗上门牙掉落。我想种二颗门牙厂里有义务承担费用吗?还是需要自己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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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工伤认定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018-11-08 10: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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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一、引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六、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
2018-11-08 10: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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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工资是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原单位按照原工资支付的工作,不是工伤医疗待遇,是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医疗待遇是指:
1、治疗工伤的费用;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3、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用;
4、安装辅助医疗器械的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018-11-08 10: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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