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约5月公司给我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伪造了一份劳动合同给我。能申请双倍经济补偿吗?

更新时间:2018-11-04 08:33:20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是07年7月入公司,08年约5月公司给我签劳动合同,共2份,公司没有给我劳动合同。2012年9月公司搬迁浙江,我没有签订任何协议,现在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我要求看劳动合同,公司找不到08年签的合同,伪造了一份劳动合同给我。我还有28天的加班单,能申请双倍经济补偿吗?我现在该怎么办?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综合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8745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出现下列情况的单位可以不补偿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除此以外,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018-11-04 08:21:58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8237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不具备法定条件或未经法定程序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以得到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5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劳动者得到了赔偿金后能否再主张额外经济补偿金呢?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源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10条规定,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的适用前提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未按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而不是经济补偿金,因此,劳动者主张额外经济补偿金因缺少前提条件而不能成立。
  额外经济补偿金具有惩罚性质;《劳动合同法》第48条、第87条规定的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也明显带有惩罚性质。根据民法罚则的一般理念和法律效力的层次,就同一事实惩罚不可重复使用,故给付赔偿金的就不应再给付额外经济补偿金,以免过于加重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另外,《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2条第4款及第3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但损失赔偿中没有规定“工作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类似经济补偿的条款,更没有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的条款。
因此,从这个角度讲,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得不到额外经济补偿金。
2018-11-04 08:23:31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8146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伪造学历如果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对劳动合同的履行存在影响,构成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为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如果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劳动合同的履行无影响,劳动合同是 有效的,比如一个大学本科的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表示其是高中学历,劳动者获得了操作员岗位,用人单位后来获悉劳动者的真实学历,那么该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018-11-04 08:33:20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不需要理由,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
劳动纠纷
次播放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2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定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定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合同新知
人浏览
您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主要是主张二倍工资
全部1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发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以货币形式)。但是,支付经济补偿金是需要条件的。根据《劳动法》的规
经济补偿金
人浏览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请求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能要求经济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决定解除劳动者合同的,应当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以每
劳动纠纷
人浏览
第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租赁的车辆如果发生事故,应该由驾驶行为人承担相关责任。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责任,超出限额的在商业险范围内赔偿,由在超出保险赔偿范围的,由驾驶人、车辆产权人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每满一年的,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劳动纠纷
人浏览
第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如果是劳动者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也有例外,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的情况下
劳动纠纷
次播放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比较复杂的,具体请来电咨询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知识
人浏览
伪造学历如果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对劳动合同的履行存在影响,构成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为无效或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解除的经济补偿
单位支付了赔偿金的话,就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了,想知道劳动合同解除该如何经济补偿,专家为您解答。计算补偿金的时候该怎么算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
劳动合同知识
人浏览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
劳动合同知识
人浏览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无意愿继续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关系自然解除,但是用人单位许支付劳动者工作一年为一个月的补偿。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
劳动纠纷
次播放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