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公卷入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名乘客死亡,四人受伤。雾天高速追尾我主要负责,工伤半年没批。
更新时间:2021-06-23 19:50:48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因公卷入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名乘客死亡,四人受伤。雾天高速追尾我主要负责,工伤半年没批。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7841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我们在判断追尾事故责任认定时,首先要确定两车是否保持在一个规定的安全距离,这是责任认定的关键。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因素,事故发生后,弄清楚事发时自己车辆的车身是否进入线内,以及被撞击追尾的车辆是否停在了不应该停放的位置,是否属于非法占道。
若车辆属于非法占道导致的车辆追尾事故,应该由占道车辆车主付全部责任。所以,各位车主,不要盲目的认为只要是车子被其他车辆追尾了,都应该那位车主负担全部责任,这是个普遍的错误的认识。
同时,在追尾事故发生时,各位车主应该及时拨打交警电话、或是找附近的交警进行解决问题,及时划清责任,同时疏散交通,防止给他人带来不便。
若车辆属于非法占道导致的车辆追尾事故,应该由占道车辆车主付全部责任。所以,各位车主,不要盲目的认为只要是车子被其他车辆追尾了,都应该那位车主负担全部责任,这是个普遍的错误的认识。
同时,在追尾事故发生时,各位车主应该及时拨打交警电话、或是找附近的交警进行解决问题,及时划清责任,同时疏散交通,防止给他人带来不便。
2021-06-23 19:38:15
咨询我
已帮助10989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你的这种情况,交警处理还是比较公平的。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有三种方法争取权益。 《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中也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采取三种方法: ①可以向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管理部门的上级机关提出申诉,要求重新认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②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诉,要求重新认定。 ③如果有证据证明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通管理部门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时候,存在歪曲事实、故意偏袒、重大疏漏等问题,可以提出认定错误的民事诉讼。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有三种方法争取权益。 《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中也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采取三种方法: ①可以向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管理部门的上级机关提出申诉,要求重新认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②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诉,要求重新认定。 ③如果有证据证明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通管理部门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的时候,存在歪曲事实、故意偏袒、重大疏漏等问题,可以提出认定错误的民事诉讼。
2021-06-23 19:46:12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2703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关于乘客因为交通事故受伤的问题,具体处理依据如下:
一、从《合同法》角度:受伤乘客只能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除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应当对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本案中是横穿马路存在行人过错,司机采取紧急避险且属于职务行为,乘客本身无重大过失或故意,所以公交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从《侵权法》角度: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行人和司机都存在过错,即都有责任的情况之下,两者属于共同侵权,乘客可以要求行人和公交公司共同承担侵权责任并互负连带责任,至于行人和公交公司内部则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过错比例来承担责任。
一、从《合同法》角度:受伤乘客只能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除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承运人应当对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本案中是横穿马路存在行人过错,司机采取紧急避险且属于职务行为,乘客本身无重大过失或故意,所以公交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从《侵权法》角度: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行人和司机都存在过错,即都有责任的情况之下,两者属于共同侵权,乘客可以要求行人和公交公司共同承担侵权责任并互负连带责任,至于行人和公交公司内部则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过错比例来承担责任。
2021-06-23 19:50:45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7771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一般情况下,如无其他违法情况,应当由酒驾追尾方承担交通事故发生的全部责任。
同时还要依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同时还要依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021-06-23 19:50:48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如果你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错,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需要根据双方责任比例,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由交警队出具事故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比例,然后根据受害人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规定,职工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死亡,或者经抢救无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车辆追尾全责保险能全报吗,一、车辆追尾全责保险能全报吗一般都不能。车辆追尾赔付有地域差异,本车的话提供修车发票按定损金额赔付,三者车提供赔偿凭证或者三者车修车发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事故认定书出来了吗?可以要求责任方承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河北高阳县发生四车追尾事故,追尾致人死亡如何赔偿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在交通事故案件中车毁人亡的悲剧比比皆是。对于受害家属来说,能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也算是有所安慰。21日当地发生一起四车追尾交通事故,一辆大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人浏览
(一)1-10级、未达级或放弃评残的1、工伤补偿待遇档案表;2、《工伤认定书》(存根联);3、《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书》(1至10级和未达级的);《放弃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医疗事故受伤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高速交通事故追尾死亡责任的认定
经济的高速发展,国民水平不断得到提升,汽车由原本的奢侈品成为日常代步的交通工具之一。我国的车辆越来越多,随着而来的交通事故也不断增多。那么高速交通事故追尾死亡责
交通事故处理
人浏览
我国的相关法律将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所谓饮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两车都在线内正常的行驶,后面那辆车突然加速,导致和前面的小车相撞,责任就应该认定为加速车辆的责任,由加速车辆车主全部承担。若是由于前面的车辆在线内不正常减速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