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间30年前调换土地时有部分土地有拥有权,没有使用权,现在拥有权方要求拆除围墙合理吗

更新时间:2021-06-22 16:51:43人浏览
问题描述:
邻里间30年前调换土地时有部分土地有拥有权,没有使用权,16年前在上面建了围墙,现在拥有权方要求拆除围墙合理吗邻里间30年前调换土地时有部分土地有拥有权,没有使用权,现在拥有权方要求拆除围墙合理吗
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5032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三条。
四、申请该行政许可事项应具备的条件
(一)建筑工程
1、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设计方案;
2、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3、取得土地权属文件。应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
(一)建筑工程(含永久性建筑、临时性建筑和维修工程)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建筑物);
2、与规划管理相关的施工图(一式4份及电子文件);
3、具有相应测绘资质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含电子文件);
4、使用土地有关证明文件;
5、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涉及消防、人防、配套、地名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项或多项审核意见)。办理程序
1、窗口预审受理;
2、承办部门现场踏勘,提出初审意见;
3、会审审定,作出决定;
4、同意的,办理档案预登记手续,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同意的,核发通知书。
2021-06-22 16:45:47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3886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  
一、对附加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的质疑根据法理,财产权一经合法取得,只要不损害他人利益或公共利益,权利人尽可自由处分,不受阻碍,因为处分权本身就是财产权的一部分。具体到土地使用权,权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可以自己开发利用该土地,也可以转让该土地给他人使用,何须人为以投资或开发进度为条件设置障碍?对于成片开发的土地,因出让的目的在于使成片土地获得初步开发、使生地变成熟地、为引进项目和作进一步开发提供条件,故要求成片土地在适度开发以形成工业用地或其它建设用地条件后方可转让,似可理解。但对于宗地而言,用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出让合同已经载明其开发用途和开发期限等,无论如何转让,出让合同的约束仍对用地人有效,为什么一定要投资25%以上才能转让呢?限制土地炒卖可能是设置转让条件的主要动因,但现在看来显然是下错了药。因为炒地之风盛行不是源于土地开发的程度问题,而是源于一级市场的管理问题,是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存在过大的升值空间的问题。实践证明,在已经将拍卖作为主要出让方式的地区,由于土地使用权在一级市场的价格与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基本相当,土地炒卖因无暴利可图而得到有效抑制,所以打击土地炒卖的当务之急是限制协议出让,推广拍卖出让,而不是设置转让条件、硬性要求完成投资25%以上后方能转让。极端的事例并不鲜见,即发展商在缴付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因资金原因无力继续开发,又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未完成投资总额的25%而无法将土地转让给他人开发,虽双方有意,却法律无情,土地资源因此得不到有效利用,市场流通因此受到阻碍。当然,房屋预售时虽也涉及预售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但因出售的标的是房屋,法律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要求预售房必须达到一定的建设条件有合理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关于预售的商品房、其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规定并无不妥。值得注意的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的“转让”是广义的“转让”,其范围应包括买卖、赠予和其它合法方式如作价入股、继承等,其中赠予是没有对价的,继承可以是法定的,作价入股的目的可能就是为了实现前期投资包括前期25%的投资,如果硬性要投资25%之后才能赠予、继承或作价入股,既不必要,也不可能。因此,笼统地规定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后才能转让是不准确和不合理的。  
二、缴清土地出让金缴清土地出让金是土地使用权得以转让的前提条件,此规定见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
(一)款。按理,依出让合同缴交出让金是通过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没有缴清出让金,就不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就不能认为受让人取得了土地使用权。  当事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如何能转让土地使用权?但在实务中,地方政府为支持房地产业的发展或其他原因,常常同意发展商分期缴付出让金,在出让金缴清前,先向发展商核发土地使用证,在此情况下用地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恐难以其未缴清出让金为由否认其转让行为的效力,因为:
1、缴付出让金是出让合同设定的义务,依合同之相对性,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与义务只对合同的当事人有约束力,不能用来对抗第三人。政府不能以用地人未缴清出让金为由来对抗转让合同中的受让人。
2、土地使用权证一经核发,其登记资料亦依法公示,转让合同中的受让人有充分理由对公示予以信赖,而无任何义务查知转让人是否已经缴清出让金,查知其拥有土地使用权即可。因此,用地人未缴清土地出让金,但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其转让土地使用权合同的效力应当支持,政府可依出让合同向转让人追缴出让金。对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用地人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因未办理出让手续和缴纳土地出让金,其转让时应报有审批权的政府审批,以确定办理出让手续或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事宜。
2021-06-22 16:51:43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作为独立财产权的土地使用权在公民或法人之间的转移,包括出售、交换、赠与、继承等方式
房产纠纷
人浏览
1、依据婚姻法解释三规定,婚前购入房产,只登记一方名字,该房产属于登记方个人财产,婚前房屋拆迁转化婚后分配,是婚前个人财产衍生出来的,属自然增值,故属于个人财产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使用权有永久的吗
土地使用权有永久的吗
土地使用权有永久的,比如划拨性质的土地使用权一般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依照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
房产纠纷
次播放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转让合同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
房产纠纷
次播放
在实际的土地处理过程中,有6个基本原则必须遵守:1.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2.已被占用拿到补偿的原则上扣减3.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无主土地占有多少年后使用权归自己
无主土地占有多少年后使用权归自己
无主土地无论在占有多少年之后,使用权都不会归至自己。无主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获得土地的使用权需通过法定的程序,占有不是获
房产纠纷
次播放
土地使用权租赁是指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将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在一定时期内租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的行为。我国土地租赁有两种方式:一是土地所有者即国家,将国有土地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注意事项1、必要的权属调查和资信能力调查。转让合同签订之前,要对转让方的转让主体资格进行核实。转让方须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土地使用者。土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怎么补偿
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怎么补偿
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
房产纠纷
人浏览
您好,征收土地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征收者与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转让是否有效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转让是否有效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转让行为是无效的。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房产纠纷
次播放
一、共有财产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如家庭财产是共有的,合伙的财产是共有的。共有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1)按份共有按份共有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使用权有永久的么
土地使用权有永久的么
土地使用权存在永久的情形,比如划拨性质的国有城镇土地和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房产纠纷
次播放
如果所转让的土地属于村民的承包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使用权能出租吗
土地使用权能出租吗
土地使用权可以出租。一方当事人想要将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同时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
房产纠纷
次播放
土地使用权人一定是房屋所有权人吗
土地使用权人一定是房屋所有权人吗
土地使用权人不一定是房屋所有权人。我国法律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主,只有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进行了产权登记或
房产纠纷
人浏览
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界定的?应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计算。一般来讲,由于开发商取得土地后的开发直到建成都需要时间,购房者不可能得到70年完成的土地使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使用权多少年
土地使用权多少年
土地使用权的年限要根据该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的进行区分。国有土地是使用年限根据其用途确定,住宅的年限最高为70年
房产纠纷
人浏览
土地转让办理方法:(一)办事程序由转让双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利用股受理审查是否符合转让条件—现场勘测—地价评估—填写转让申请审批表—利用股审核—报局批准—签定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