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在离婚之前用夫妇夫妻共同财产为闺女买来两一套房,离异时沒有做为相互离婚财产分割,如今我都能要回我这部分吗?
更新时间:2021-06-21 09:44:28人浏览
问题描述:
妻子在离婚之前用夫妇夫妻共同财产为闺女买来两一套房,离异时沒有做为相互离婚财产分割,如今我都能要回我这部分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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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你们夫妻其中一个人的名字,那离婚时房屋是你们共有的,可以一人一半。
2、如果是你们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但标有共有比例的,按比例分配。
3、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他父母在你们结婚后还完的房款是对她单方的赠予,那么,房屋所有权就是你们共同的。
4、如果有证据证明女方有外遇,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有过错一方应少分或部分财产(房屋、金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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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你们夫妻其中一个人的名字,那离婚时房屋是你们共有的,可以一人一半。
2、如果是你们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但标有共有比例的,按比例分配。
3、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他父母在你们结婚后还完的房款是对她单方的赠予,那么,房屋所有权就是你们共同的。
4、如果有证据证明女方有外遇,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有过错一方应少分或部分财产(房屋、金钱等)。
2021-06-21 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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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造成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在婚姻关系期间,夫妻财产是共同共有,但书面协议分别的除外。出现本条规定的重大理由时,也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造成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在婚姻关系期间,夫妻财产是共同共有,但书面协议分别的除外。出现本条规定的重大理由时,也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21-06-21 09: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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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离婚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只有以下情况才可以: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2021-06-21 09:4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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