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是违反合同法的,这应该也算违反劳动合同强行辞退员工吧?这个有什么标准?

更新时间:2018-10-31 22:36:13人浏览
问题描述:
本人公司在北京,但上班在外地(某地),也可以说是驻外工程师吧。当时签定过劳动合同,从进公司说给上社保,但一直是推,一直推到现在也未上社保,最近公司裁员(和本人说的是调动人员到除了北京或某地的其他地方),劳动合同中只有说是上班地址在北京或某地上班,但我的合同是今年年底到期。

请问:

1、公司如果调动本人去合同没有指定的地方上班,这样是违反合同法的,对吗?我该怎么做?

2、公司这两年时间未缴社保的补偿,本人怎么才能追讨回来?

3、公司说如果不去其他地方,让本人自动离职,这应该也算违反劳动合同强行辞退员工吧?这样的话公司应该得补偿我,是吧?这个有什么标准?

请您帮我看一看,我该走些什么程序? 非常感谢!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6189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综上,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
2018-10-31 22:21:38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9865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有问题可以再咨询
2018-10-31 22:26:18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9322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非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2018-10-31 22:36:13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合同解除应该怎么做
合同解除应该怎么做
合同解除应该要提前搜集对方当事人违约的证据,以便解除合同后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包括:(一)因不可抗力
合同纠纷
次播放
一,补偿金按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直到解除劳动合同时止,每满一年发放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劳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补偿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怎样辞退员工不违法劳动合同法呢?
怎样辞退员工不违法劳动合同法呢?
用人单位要遵守劳动合同法才能减少劳动争议和劳动赔偿的发生,辞退员工遵守劳动和同法需要注意以下正确方法:一、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辞退员工。维权意识强的员工有权要求恢复
辞退
人浏览
劳动者自己提出辞职的,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职工违反员工守则可被开除吗?
职工违反员工守则可被开除吗?
这要看员工守则是否违法而定。员工守则实际上是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一项内部规章制度要对全体职工发生约束力,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是民主制定的,即该项规章
违约金
人浏览
公司违反劳动法,员工可以先和公司沟通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前提下,员工可以申请调或者劳动仲裁,员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法》规定:第十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企业随便辞退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
企业随便辞退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
核心提示:申诉人王某与被诉人某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因履行《聘用技工合同书》发生,申诉人王某于1997年1月20日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撤销辞退决定,或一次性发给劳动
合同新知
人浏览
劳动者正常辞职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如果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投诉。一、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并且如果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被开除有补偿吗
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被开除有补偿吗
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被开除,是没有补偿的。如果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劳动纠纷
人浏览
出于保护劳动者利益的角度,我国的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条件,我国法律规定,若非满足这些条件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员工,无故辞退员工是需要赔偿的。根据劳动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会被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会被解除劳动合同?
核心内容:对于女职工的生育保护,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劳动法》规定了其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待遇与解雇保护政策。但是,对女职工的生育保护待遇的全部适用
女工保护
人浏览
劳动合同仲裁,劳动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与经济仲裁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这些材料通常有以下几种: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当事人是指与本案有直接利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法中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法中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
解雇裁员
人浏览
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违背承诺,公司违反劳动法?
违背承诺,公司违反劳动法?
读者小张问:2008年7月我到现在的公司应聘,公司规定只要被正式录用,就给每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并保证每月15号发工资。至今,我已工作一年零三个月
劳动法动态
人浏览
异地出差不愿去违反劳动法吗
异地出差不愿去违反劳动法吗
异地出差不愿去,如果出差是属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的职责,或者不愿意去的行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
劳动纠纷
人浏览
你好,【违法解除终止双倍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合同辞退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辞退补偿标准
劳动合同辞退,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劳动纠纷
人浏览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概念上的区别: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相联系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劳动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部门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