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一套房产拿去担保公司抵押贷款,字是他签的我没签字请问抵押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18-07-02 20:01:43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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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一套房产拿去担保公司抵押贷款,字是他签的我没签字请问抵押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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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抵押超期抵押是否有效  房屋抵押必须办理解除抵押,房屋抵押不会自动失效。  《物权法》第二百零二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的房地产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在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时,转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转让抵押房屋合同是否有效  
(一)抵押房允许转让,但抵押房转让附有一定条件  总的来说首先抵押财产是允许转让的,而非老观念中转让抵押物无效。其次,抵押财产要实现转让附有一定条件,转让条件成就时才发生抵押财产所有权的变化。另外,关于抵押物转让的法律规定是针对行政管理性质的规定,而不是针对抵押物转让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房屋买卖协议,在受让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前提下,转让方负有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到受让方名下的义务,含使转让房达到转让条件,包括解除房他项权利抵押(合同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能因为转让方认为价格卖低了,想毁约,于是以抵押房不允许买卖或转让而主张商品房买卖协议无效。实际上,转让方是以自己不履行协议的违约事实,不使转让房达到转让条件,不进行过户登记。  
(二)不符合转让条件的,房屋不得进行过户登记  被转让房屋因为设置了抵押权而不能转让,应理解为房屋产权变动的结果条件,而不是原因条件,不符合转让条件的,房屋不得进行过户登记,不发生物权转移,但转让协议本身不应受到影响,协议仍然有效。这即是《物权法》第15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018-07-02 19: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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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房产作为抵押或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在本公司办理大约7个工作日放款。1.贷款条件
(1)房屋可以上市买卖交易。
(2)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4)已购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30年以内。
(5)有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2.借款人应提供资料
(1)房地证(房权证和国土证)、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契税票据。
(2)房屋的水、电、气及物管票据。
(3)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与户口本。
(4)借款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5)收入证明(含公章)。
(6)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3、办理抵押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客服进行咨询。
(2)本公司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并结合银行政策,为您量身订做贷款品种。
(3)双方(本公司与借款人)意见达成一致后,签订贷款服务合同。
(4)本公司联系评估公司对房屋现场进行评估。
(5)完成评估之后,本公司做好贷款资料,便通知借款人带上相关资料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确认贷款金额。
(6)银行进行审批。
(7)通过银行审批后,本公司会通知借款人到房管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8)完成抵押登记后,将房地证及相关资料交给银行,银行便会进行放款。
2018-07-02 19: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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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屋仅没有取得房产证,但是房屋实际上的权利人特定,因此,该房屋不属于权属不清的房子。但是,因现行规定,办理抵押必须要有房产证,因此,该房屋在取得房产证前不能办理抵押。
为更好维护你的权益又能实现你使用该房屋的目的,我建议: 首先,由房产商出具该房屋已经卖给对方,且对方已经交付全部房款的证明; 其次,与对方、房产商签订合同,在房产证办下来后,房产商有义务通知你并不能在未经你同意的情况下将房产证直接交给对方的协议,该协议应明确房产商的违约责任; 再次,约定房产证办下来的一定期限内,对方有义务与你一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义务,以及逾期办理登记的违约责任。
采取上述措施后,应当是最低限度的降低了你的风险,同时又能满足你的商业需要。 仅供参考。
2018-07-02 20: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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