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里说的不给员工办理社保直接责任人员会进行处罚,请问这里指的直接负责的人员是指哪些人,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相关人员吗?

更新时间:2018-10-31 01:07:40人浏览
问题描述:
劳动合同法里说的不给员工办理社保直接责任人员会进行处罚,哪些人属于直接责任人?劳动合同法里规定,不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的企业,除对企业进行处罚外,还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请问这里指的直接负责的人员是指哪些人,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相关人员吗?



我们公司人力资源部隶属于公司企业管理中心,中心有中心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有人力资源部经理,下面还有人力资源主管和社保专员,请问是不是这些人都要被处罚?可是我们公司的实际情况是,由于公司老板不愿意给员工购买社保,才导致人力资源部无法为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并且人力资源部作为直管部门,多次向老板反馈该情况未果,难道也要受到处罚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5488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关于公司与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回答,根据华民共劳合同规定:第八十二条 用单位自用工起超月满未与劳者订立书面劳合同应向劳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用单位违反本规定与劳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合同自应订立固定期限劳合同起向劳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用单位自用工起超月满未与劳者订立书面劳合同应依照劳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向劳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并与劳者补订书面劳合同;劳者与用单位订立书面劳合同用单位应书面通知劳者终止劳关系 并依照劳合同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华民共劳合同规定: 第八十二条 用单位自用工起超月满未与劳者订立书面劳合同应向劳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用单位违反本规定与劳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合同自应订立固定期限劳合同起向劳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用单位自用工起超月满未与劳者订立书面劳合同应依照劳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向劳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并与劳者补订书面劳合同;劳者与用单位订立书面劳合同用单位应书面通知劳者终止劳关系并依照劳合同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018-10-31 00:51:16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1089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作了如下的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社会保险法对员工的社会保险作了如下相关规定: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018-10-31 00:53:03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9780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1、员工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这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实施的,故从2008年1月始才有经济补偿的,以前的法律没有规定员工主动辞职有补偿的,故以前的是没有补偿的。
2、支付加班费,东莞地区一般也是仅支持两年的;
3、补缴社保,不能补的,支付现金。
2018-10-31 01:07:40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律师释疑:单位可以依据内部规定处罚员工吗?
律师释疑:单位可以依据内部规定处罚员工吗?
导读:“工薪阶层,行色匆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应该是比较形象的描述了。但是,他们为什么要行色匆匆,不敢怠慢呢?恐怕部分原因是由于担心公司的处罚吧。的确,
用人单位权利义务
人浏览
公司违反劳动法,员工可以先和公司沟通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前提下,员工可以申请调或者劳动仲裁,员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法》规定:第十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侵害女职工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如何处理
侵害女职工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如何处理
侵害女职工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如何处理答:对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
女职工劳动保护
人浏览
现实中,很多找人装修又不签合同,到最后因为对方乱装修变得纠纷不断,但是这种情况还是可以很好的解决的。如果未订立装修合同而被工人乱装修的话,解决的方式如下:可以先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用人单位使用劳务人员有哪些规定?
用人单位使用劳务人员有哪些规定?
用人单位因季节性、临时性、突击性用工需要,或因单位原因造成难以与所使用的劳动者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需要,确需使用本市户籍劳动者为劳务工的,可以通过劳务型公司输
劳务派遣
人浏览
1、要看劳动者的情形是否属于工伤,如果属于工伤,则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2、是否属于工伤,不以老板是否知情为条件;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对工伤保险有关部门及其责任人员的处罚规定
对工伤保险有关部门及其责任人员的处罚规定
(一)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伤保险知识
人浏览
员工工伤可以要求老板赔偿。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除名是由企业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限,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除名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哪些
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有哪些
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是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附录三规定的: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从事抗癌
劳动纠纷
人浏览
没有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并不得于没有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你有每月发工资到工行存折本的记录等,这些证据对你是有利的证据,你可以让劳动监察大队处理,如果处理未果,可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如果对申请人以外的人员进行报复陷害,是否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机关如果对申请人以外的人员进行报复陷害,是否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比如村民甲、村民乙因宅基地边界划定发
行政复议机关与管辖
人浏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单位拒不提供社保明细是否侵犯员工知情权
单位拒不提供社保明细是否侵犯员工知情权
单位拒不提供社保明细侵犯了员工的知情权。在实践中,单位一般会在结算当月的工资的时候,在给付工资时,会在工资条中注明社保明
劳动纠纷
人浏览
你好,要看具体情况的,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破产员工会有怎样的赔偿
公司破产员工会有怎样的赔偿
公司申请破产,劳动者可以得到赔偿费用如下: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员
公司企业
次播放
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管辖有哪些规定
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管辖有哪些规定
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建筑行业内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劳动仲裁结果出来后,也就是仲裁裁决书下达后,在15日内,双方不服,可以上诉至当地的人民法院,如果15日内双方未上诉,裁决书生效,申请人可以拿着裁决书去单位执行,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破产员工有没有补偿
公司破产员工有没有补偿
公司破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有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
劳动纠纷
人浏览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