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给我的钱,能回来吗?只有几千元。
更新时间:2021-06-13 14:29:28人浏览
问题描述:
借给我的钱,能回来吗?只有几千元。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12173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此时法院是不能对其拘留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06-13 14:18:38
咨询我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9870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可以先找对方协商,经协商不成对方仍不还钱的,数额较大建议可以考虑采取民事诉讼方式维权。
2021-06-13 14:29:28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如果有其他证据,比如录音、短信、微信等能证明借贷事实的证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还钱;2.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或者“收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借钱没有借条起诉时应注意的问题: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2,起诉的法院:你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者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讨薪,关于工资欠条的规定:1、拖欠工资不要写欠条,后期维权很麻烦;2、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时打的欠条一般来说是具有法律效力,是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六条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无论公司是否进行了破产宣告。如果欠条上有归还日和利益约定的,到期日该公司是有权要求你返还欠款的。即使公司进行了破产宣告,公司注销了。估计现在公司刚进行破产程序,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协商不成,法院起诉索要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欠条只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但并不是生效的法律文书,按照相关规定,只有生效的法律文书才能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光凭欠条是无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你应当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给前任的钱能要回来吗
给前任的钱是否能够要回来,这主要是看其钱财在进行给予的过程中,是出于什么目的什么动机,只有符合相关的目的,才能够要回来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给前
债权债务常识
人浏览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救济损失。此外,还有两个与出借款物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一、同居期间,一方所用另一方的钱,这是一种赠与行为,非法定理由可以不用返还;二、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赠与的法定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