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我和我老公有一个意向书,里面明确说离婚房子卖的时候我拿到13万,他拿到15万。由于房子是婚前财产,他准备起诉我离婚,但不承认这份意向书。在法庭上可以作为赠与合同吗?

更新时间:2021-05-29 18:33:51人浏览
问题描述: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我和我老公有一个意向书,里面明确说离婚房子卖的时候我拿到13万,他拿到15万。由于房子是婚前财产,他准备起诉我离婚,但不承认这份意向书。在法庭上可以作为赠与合同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5087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赠与合同是一种双方、无偿的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鉴于赠与合同的特点结合法律对赠与合同的规定,在实践中签订赠与合同应注意如下几点:  
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已经争议解决方式。  
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如果赠与人认为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了。从受赠人的角度考虑,如果担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担心赠与人撤销赠与,则应积极劝说赠与人将赠与合同依法公证。  
3.如果赠与人在赠与受赠人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使得赠与人不满意,则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履行赠与义务。  
4.没有财产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赠与人不得作为赠与财产赠与他人,否则可能造成对第三人合法权利的侵害。  
5.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药承担责任。
2021-05-29 18:22:56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5216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房屋对于每个普通家庭都是财产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赠与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其中不乏有房产赠与。因赠与不同于买卖,房屋可能因赠与人撤销而被赠与人收回。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那种情况下房产赠与合同的撤销是不行的,下面一一为大家介绍。
一、房产赠与合同的特征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房屋赠与合同具备以下特征:
1、无偿性一般情况下房屋赠与合同是无偿的赠与人将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无需受赠人支付对价。但赠与也可以附义务若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2、诺成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该条规定表明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即成立否则无撤销赠与可言。即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就赠与事宜达成一致赠与合同即成立并生效而无需以赠与财产的交付为合同成立要件。以上就是房产赠与合同的撤销的解释。
2021-05-29 18:25:26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6237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前,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对其子女的财产赠与,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认定父母婚前赠与子女的房产是属于子女个人财产还是子女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一方父母赠与其子女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是以双方结婚为条件的赠与,那么在双方登记结婚后就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如果没有具体说明是附条件的赠与,那么就应该认定为是父母一方对其子女的个人赠与。  个人婚前财产中婚前取得的财产  不动产以及某些动产的取得日期是有据可查的,如:汽车、房产(房产证或备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存折、公司股份,这些财产在资料上记载有明确日期,只要早于结婚证上的日期,就无需其它证据。
  其它动产如珠宝、古玩、家电等,正规发票显然是最容易取得而又有力的证据。若没有发票则需要其它证据证明,比如合同、支付凭证(最好是银行转账凭据)、收据等,此时婚前财产公证有一定价值,它的证明效力明显比合同、收据等非官方出具的材料高。
2021-05-29 18:33:43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6870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1、婚前父母的房产,是父母的共同财产,父母过世后,其继承人有权利继承,法定继承顺序,父母的父母、父母的配偶、父母的子女第一顺序,当然有遗嘱的优先按照遗嘱继承。
2、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房屋继承的公证是继承公证里的其中一种。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3、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继承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可到收件窗口领取)。
4、交易过程中还需要注意若是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的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如果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还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2021-05-29 18:33:51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父母离婚财产赠与协议是否可以撤销
父母离婚财产赠与协议是否可以撤销
父母离婚财产赠与协议一般是不可以撤销的,但是在订立离婚协议时,订立其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向法院
婚姻家庭
次播放
协议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做了婚内协议离婚财产是否要平分
做了婚内协议离婚财产是否要平分
做了婚内协议离婚财产不一定要平分。做了婚内协议离婚财产是否要平分要按照约定,如果是确定平均分配那么就应当平均分配。离婚时
婚姻家庭
次播放
夫妻离婚可就房产进行协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评分,无过错一方可多分,同时考虑帮扶弱势一方,以及孩子抚养的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判。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没有孩子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多分吗?
没有孩子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多分吗?
没有孩子离婚的情况下,一般可以由双方协议分割财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
婚姻家庭
次播放
关于财产的分割,如果原则上是一人一半。但关于房子,若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的,你自己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你的父母有出资,可以按照出资的比例享有房产权益。关于小孩的抚养权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提出离婚的一方可以分财产吗?
提出离婚的一方可以分财产吗?
提出离婚的一方可以分财产。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无论哪一方提出离婚,都有法律上的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
婚姻家庭
次播放
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通过诉讼离婚的,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夫妻共同生活、经营活动,或者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为共同债务。2、原则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为夫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财产孩子有份吗?
离婚财产孩子有份吗?
离婚财产孩子没有份,但是可以由夫妻双方约定赠与给孩子。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
婚姻家庭
次播放
根据《物权法》第九十六条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最后,如果没有约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协议能反悔重新财产分割吗
离婚协议能反悔重新财产分割吗
离婚协议书能反悔重新分割财产,但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
婚姻家庭
次播放
1、房子是婚前购买:应是个人财产,离时不作分割,产权还是自己的。2、但婚后所还的贷款:即使全部是用自己婚后个人收入还的,只要夫妻之间没有关于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之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子是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配?
房子是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配?
房子是婚前财产,离婚时分配首先考虑当事人协商,协商一致的按照约定,协商不一致的,如果是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归个人所有,如果是
离婚
人浏览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此种方式要求双方必须到场,且对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如果一方不到场,则不能办理;二是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子是父母的名字离婚可以协议分割吗
房子是父母的名字离婚可以协议分割吗
房子是父母的名字,离婚是可以协议分割的。首先,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首先就会考虑当事人之间的自主协商。房子是父母的名字,继承或
离婚
人浏览
协议离婚要慎重,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的法院是否受理?
协议离婚要慎重,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的法院是否受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
协议离婚
人浏览
如果当时未提及这部分财产,现在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与丈夫于在前不久协议离婚,已经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是我现在认为财产分割协议对我不利,请问我可以反悔吗?
我与丈夫于在前不久协议离婚,已经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是我现在认为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
协议离婚
人浏览
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了在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的三种情形,即(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